通讯员(李生琴)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推动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分时分类快速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中“因地制宜建立健全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简化办案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实现醉驾案件优质高效办理”的要求,5月24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互助县公安局、互助县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就醉驾案件快速办理会商研讨,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席恒伟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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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互助县人民检察院、互助县人民法院办案人员结合《意见》实施以来办理案件中存在的认识分歧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介绍了在侦查阶段危险驾驶案件的总体情况,并提出《意见》实施后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与会人员立足各自工作职能围绕立案撤案、证据收集、证明标准、血液提取、保存、送检、告知等部分程序性的新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沟通,并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提高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案质效,与会人员还就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快速办理的法律依据、适用条件、办案期限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各方均表示将加强协作配合,在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基础上,简化办案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实现“醉驾”案件优质高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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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会议的召开,不仅统一了办案机关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了公、检、法之间的诉讼衔接,更为优质高效办理危险驾驶案件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县法院、公安局的协作与配合,共同推动危险驾驶案件快办“再提效”,同时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探索延伸快速办理机制的适用范围,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司法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