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中说:“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没谁想落得积恶而“灭身”的结局,但为什么有人就是忍不住作恶呢?因为人的本性是趋利的,如果能够依靠作恶源源不断得利的话,人很可能会因迷恋上这种感觉,到最后堕落深渊无法自拔。

就像一些犯下惊天大案的重犯,最开始可能只作小恶,越到了后面就越胆大,就算听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他们也绝不认为自己会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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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与本案无关

1991年10月末的一个晚上,杭州火车站的警务人员巡逻时抓住一个靠“仙人跳”敛财的犯罪团伙,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仙人跳”对这个团伙的人而言只是最低级别的犯罪,连办案警方也没料到抓个仙人跳居然牵扯出一桩大案。

案发当晚火车站人来人往,多数人脸上都带点风尘仆仆的感觉,为了防盗抢注意力全在自己的行李上,但一个年轻女子却表现得很异常,她穿得厚,一看就是来自北方的旅客,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个肤色黝黑穿得较薄的男子,两人低声交谈着,男子的手在大庭广众下也不安分。

两人不像情侣也不像夫妻,倒像是在做某种交易,警务人员注意到这对男女的同时,也发现远处有两名男子在盯着他们,那眼神仿佛猎人盯上了猎物。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老民警一眼看出不对,这伙人像是“仙人跳”团伙,很可能是利用妇女故意引诱男子,然后敲诈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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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巡逻人员叫上值班的队员一起悄悄跟上他们,果然发现那名男子中了圈套,被两个男人威胁着掏了钱,准备自认倒霉。就在这时警方迅速出现将女子和她的同伙全部控制住带回去审讯,那两个男子还很嘴硬,不承认自己在玩“仙人跳”,坚称是情感矛盾。

但他们的谎言很难骗过警方的火眼金睛,几人都说自己是黑龙江过来的,但他们的身份证全是伪造,为什么三个人都要使用假的身份证呢?这里边肯定有问题。团伙中的女子到案后便一直神情紧张,好像天都塌下来了似的,她也被警方作为打开案情缺口的关键。

女子很快承认了自己伙同那二人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完了,警方循例问她还有什么要交代时也没想过她会交代那么彻底:“我们杀了人。”

《刑法》规定中,敲诈勒索罪最严重的情况(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一个靠仙人跳敲诈勒索的团伙,还杀了人?故意杀人量刑可比敲诈勒索要重多了,而且更让人吃惊的是,这女子交代的情况竟涉及到几十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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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她有精神病胡说八道,要么就是她真的心虚崩溃了,警方继续跟进后发现,她说的竟都是实情。

原来这女子叫徐丽霞,那两名男子中长相较俊较白的一个,是他们的头头,贾文革。徐丽霞边哭边说出了自己和贾文革等一伙人在东北犯案的事,贾文革的重重罪恶也因此浮出水面。

贾文革是黑龙江讷河人,在父母期望中长大的他,似乎天生就带着恶的血液,原本他有一份稳定的工人工作,但他不想脚踏实地过日子,利用自己的面容和手段与厂中多个女工暧昧不清,最后工作丢了人也变得懒惰起来,懒就意味着没了稳定收入,贾文革想到了“挣快钱”。

1989年3月开始贾文革伙同自己的情人王艳玲盗窃,短短一年后他便不再满足于“小打小闹”,指使王艳玲去引诱一些男子回来实施抢劫,王艳玲只是贾文革的一个同伙,贾文革还发展了农民李秀华和工人孙文力跟自己一块干。

李和孙将一些找工作或者来讷河收黄豆的商人骗到贾文革处,然后抢走他们的财物,从盗窃抢劫,再从抢劫到杀人,贾文革作为团伙中心人物在作恶的路上越走越远,直至无法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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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7月的一天,贾文革在街上游荡时看到了一个打扮时髦的女子,他看出那女子是做某种生意的,便上前和她聊天,女子很快同意跟他到他家去,她没想到是一条不归路,因为贾文革想要她身上的财物,所以两人发生关系后贾文革拎起根木棒挥过去,女子当场身亡。

第一次杀人贾文革心中还有些害怕,他将尸体丢在自家菜窖里,晚上做噩梦常常梦见对方来找他。但或许是这女子长期在外流动的关系,没有人因为她失踪报案寻找,贾文革迟迟没见警察上门,心也就放了下来,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这类女子被他一个接一个带回家,实施QJ杀人和抢劫。

他的妻子李艳珍发现丈夫这么做之后,出于害怕和厌恶那些小姐的心理,没报警反而跟着一同入了伙担任“后勤”。徐丽霞是最末入伙的,她本来是齐齐哈尔的一名幼师,1990年10月的一天,她因为和丈夫吵架跑出去到了火车站哭,被贾文革骗回家实施QJ又遭勒颈扔到地窖。

但徐丽霞没有死,还挣扎着从地窖中爬出来,贾文革因此对她刮目相看,正好他的情人王艳玲发现贾文革开始杀人后不愿意再替他诱惑那些男人回来供他劫财,贾文革便放弃了她叫徐丽霞顶上这个角色。徐丽霞起初害怕不敢,遭到威胁后为了保全自己性命也就听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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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徐丽霞负责装卖Y女去火车站等地引诱男子到贾文革的租屋,贾文革和李秀华、孙文力用斧头、匕首和麻醉剂等将其杀掉藏尸地窖。徐丽霞到后面也开始参与杀人,团伙中的成员,不管是主动加入还是被迫加入,最后都因被利益吸引彻底堕落成恶魔,手上的鲜血气息挥之不去。

短短一二年间,贾文革或单独作案或领着他人一同作案,竟有42条人命因此折损,眼看讷河风声日紧,他和李秀华、徐丽霞选择南下开发“新生意”,没想到到杭州后,刚露面就被警方抓住。

从徐丽霞口中得知仙人跳背后还牵涉杀人抢劫大案后,警方迅速赶赴贾文革家中从地窖里挖出了42具年轻男女的尸体,确认了徐丽霞所言非虚。贾文革的妻子李艳珍发现有警察上门询问便服毒自尽,而贾文革等人都被控制,从1989年3月到1991年10月,这个团伙犯盗窃,抢劫,QJ,杀人案累计达6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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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曾经也是情形严重可至死刑的,不过一般是盗窃金融机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虽然贾文革等人没这么干,但他们实施的杀人和抢劫都属于情节极为严重情形,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抢劫致人重伤、死亡都属于犯抢劫罪的严重情形,可以考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按《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才考虑十年以下,而贾文革与徐丽霞、李秀华和孙文力团伙的杀人罪行已经到了丧心病狂极其严重的程度,等着他们的唯有最严厉的刑罚。1992年1月,4人均被执行了枪决。

积恶灭身。作为团伙头目的贾文革或许并非生来就是恶人,但他见利忘法,从最初通过盗窃得利后便再也收不住手,作恶越来越深,害人的同时也将自己推上一条不归路,可见人性中的恶是经不住引诱膨胀放大的,唯有自省和控制才能保得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