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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御史流芳
编辑|御史流芳
<<——【·前言·】——>>
在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和邻里之间相处的问题,因为现代化的节奏加快,很多人生活在一个小区里面甚至都不认识,这也就不可避免的造成了一些纠纷。
而在浙江杭州就发生了一件和邻居之间的矛盾,不过这个事情让人称奇的是原本长在自家院子里面的树自己砍了后竟然被邻居索赔30万。
难道自己家的东西都不能做主了吗?这棵树为什么得到邻居的如此重视?最后两家又是怎样解决的呢?
<<——【·种树的渊源·】——>>
2006年,杜女士一家经过多年的打拼搬入了这个小区,对于这个新家,她左看右看都非常的满意,由于院子够大,杜女士便开始种植各种花花草草。
因为自己非常喜欢桂花,所以还计划着其中也包括了桂花树。但是因为自己家的院子已经被种满了,因此她的目光瞄上了隔壁。
杜女士了解到邻居一家经常在国外工作,很少回家,于是就起了将桂花种到隔壁院子的想法,她托人找到了邻居家的联系方式,然后说明了来意。
因为平常两家没有什么矛盾,有时候杜女士还会帮着打理一下他们的院子,因此在听到杜女士的要求时他们没有反对,同意了她种树的要求,杜女士开心不已,答应自己一定会好好打理,每年还送一些桂花制品给邻居。
多年以来两家没有发生过任何的矛盾,而隔壁院子里的桂花树也在杜女士的打理下也长成了一颗大树,每年都会闻到沁人的桂花香,杜女士对于这棵树可是宝贝的很,平常经常会到隔壁的院子坐一会儿。
但在2018年,邻居因为长期生活在国外,所以决定卖掉这栋房子,经过一段时间的买卖后,李先生买下了这个房子。但是原房东没有和他说院子里桂花树的事情,所以对后来发生的一系列矛盾埋下了伏笔。
<<——【·买房的开心·】——>>
李先生一家在外经过多年的打拼很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家,一家人齐心协力努力挣钱终于凑够了买房的钱,于是将买房加入了未来的计划。
正好这时候在买房的消息上看到了一家独栋的房子,还带着一个院子,房子的价格也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而且这个房子原主人没有过多的居住,和新房子差不多。
李先生跟着地址前往看了这个院子非常满意,于是和房东在商量过后以双方都满意的价格成功买下了这个房子,接下来就是对房子的装修了,李先生看着房子打算大干一场,毕竟是要住很多年的小窝,李先生对于装修很上心。
就在装修的时候李先生注意到了院子里的桂花树,李先生发现这棵树长的太大了,严重影响到二楼的采光,于是想着将这棵树砍了,让院子里宽敞一些。
没几天李先生就联系好了人来砍树,随着一棵颗树枝的倒塌院子里的原本样貌也全部呈现了出来,李先生看着宽敞不少的院子心情很好,周围的人却看着李先生砍树在一旁指指点点。
李先生以为是他们觉得这棵树砍了可惜,也没有放在心上,谁知几天后竟然直接被自己的邻居找上了门。
<<——【·矛盾的爆发·】——>>
这天杜女士正在外地旅游,却突然接到物业电话,物业告诉她的桂花树已经被砍了,他们没有来得及阻止。杜女士一听就急了,赶紧买票回到了家。
杜女士回到家后,气冲冲地找上了李先生,指责他砍伐了她心爱的桂花树。李先生对此一头雾水,因为他并不知情那棵桂花树的来历。但杜女士却不依不饶,甚至还向李先生索要30万的赔偿。
李先生本来想要好好商量一下,一听杜女士这么嚣张也生气了,本来就是自己的院子,自己想怎么砍就怎么砍,你没有权利管我们家的事情。
杜女士看李先生不肯赔偿自己,于是将他告上了法庭,希望能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最终的结果让杜女士如意了吗?
<<——【·法庭的审理·】——>>
杜女士试图通过物业和林业局的介入来支持她的想法。但是物业工作人员认为李先生并不知情,不应该赔偿,而林业局工作人员也指出李先生在砍伐桂花树前应该提前报备,但是赔偿确实算不上。
法院在了解了事情经过的经过后,法庭判定杜女士获得桂花树相应价值的赔偿,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居民私自砍伐前后院种植的树木都需要提前报备,李先生是因为不了解相关规定而花了冤枉钱。
如果提前报备的话,完全不会闹到今天的这个地步。一些人认为,李先生应该在修剪桂花树之前与物业沟通,以避免发生纠纷。
另一些人则认为,杜女士将桂花树种在邻居家,名义上归属于她,但并未支付使用费,因此她无权主张所有权。但在法律看来,杜女士确实没有理由要求李先生赔偿,李先生最多的过错就是没有报备而已。
<<——【·结语·】——>>
这件事情也告诉了我们,在处理邻里关系时,尤其是涉及到利益时,需要保持沟通和尊重。对于种植花草树木和砍伐,更应该在得到允许的情况下进行,以避免潜在的纠纷。
而虽然杜女士在一些方面的行为显得有些过激,但我们也应该理解她对于自己努力养护的桂花树的感情。
在现代社会的高压生活中,邻里之间的交流变得越来越少,导致了这类纠纷的频发。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往往忽视了与邻里的良好沟通,使得原本可以和谐相处的关系变得错综复杂。
如果在李先生砍树的时候围观的人提醒一句可能双方也能达成一致,不会闹上法庭,那么大家对于这件事情又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参考资料:
1.宝鸡政法——《“你树种在我院子里,我凭什么不能砍?”杭州一女子将桂花树种在邻居家里长达12年,不料新邻居却把树砍了!》
2.1818黄金眼——《女子院里花费30多万种桂花树,结果没有通知就被锯了!谁来负责?》
- 沙湾法院民庭——《五月典案 | 一棵栀子花树,两兄弟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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