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6日,兴国县公安局龙口派出所调解一起纠纷双方达成一致以及,并签订协议书。
2024年5月25日龙口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弟媳用头砸了他背部一下。龙口派出所接到民警接到警情后迅速前现场处置。初步了解到周某清在其家后面堆土种西瓜,其弟媳刘某红把其堆好的土堆推平,然后周某华将刘某红的围墙推倒部分,随后刘某群用锄头砸到周某华背部,随后倒地,周某华便上前争抢锄头未果便离开了。由于双方情绪异常且均表示有受伤,民警固定现场证据、查看现场监控后让双方先去医院检查,经检查均无大碍。
考虑到双方是亲属关系且有住在两隔壁如果简单的进行治安处罚并不能真正解决双方的问题,还可能加深双方矛盾。本着解决双方矛盾,促进亲属关系的初心,2024年5月26日龙口派出所民警邀请村干部及当事人共同的家属到龙口派出所进行调解,经过民警以及干部长达数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兴国县公安局龙口派出所结合实际情况,兼顾群众亲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充分发挥村干部以及长辈的作用成功化解双方矛盾促进了双方关系的缓和,龙口派出所民警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赏。(黄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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