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动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作,近日,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印发《浙江省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定下了目标:

至2027年,浙江海洋渔船船龄20年以上的约2300艘,10-20年的近5800艘,现安装的北斗二号达到使用年限。为着力解决这部分渔船船体陈旧、设施设备老化、安全隐患多、能耗增加等问题,开展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作。其中,对船龄20年(含)以上的渔船,通过鼓励报废建新、拆解制造的形式,整体提升渔船装备水平;对船龄10-20年的渔船,按照“减船一批、改造一批”的思路,提升渔船本质安全和节能减排效能。

《实施方案》明确了4大重点任务。

拆解制造船龄20年以上的渔船

积极引导船龄20年以上渔船报废更新,支持引导新造船按照《海上“千船引领、万船整治”工程实施方案》中 “六场景”引领船的建设标准进行建造,鼓励采用玻璃钢、聚乙烯等新型材料建造,逐步提升浙江渔船安全、绿色、智能化水平。

以“六场景”引领船建设标准为基础,编制浙江新建渔船“团体标准”,并在新建渔船中推广应用。鼓励研发设计建造集捕捞冷藏加工一体化的新型渔船。到2027年,预计拆解制造700艘(24米以上640艘、24米以下60艘)。

更新改造船龄10-20年的渔船

设计不同作业类型示范性引领船图纸和方案,鼓励“浙渔好老大”、涉外和船东改造意愿强等渔船,进行全面更新改造,有效提升存量渔船设施设备水平。到2027年,预计改造400艘以上示范性引领船。

聚焦渔船火灾隐患、能耗增加和所有安装“浙渔安”的渔船供电不足问题,实施渔船一体式操控台、厨房机舱防火改造,全船电线电缆、配电箱等整体更换,关键点位安装感温感烟报警器,提升船员保护设施,改造“浙渔安”供电系统等。到2027年,预计共完成2600艘以上渔船更新改造。

实施北斗换代改造

分四年实施渔船北斗救助终端更新改造,将全省大中型渔船北斗救助终端更新改造为北斗三号,鼓励小型渔船安装北斗三号终端。到2027年,预计完成1万艘渔船北斗救助终端换代。

海上综合执法装备更新改造

根据沿海渔政执法船艇年限和实际使用情况,更新改造一批执法船艇。在10个中心渔港配备管理(消防)船艇,提升中心渔港消防和应急能力。

《实施方案》还明确,浙江将加强标准规范的制定推广;统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对拆解制造为资源友好型或新材料渔船的,按照整船建设费用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支持建设示范性引领船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的渔船,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

沿海各市人民政府要立足于推动渔船修造产业升级,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高度,鼓励引导开展渔船建(修)造融资租赁业务,借助金融机构力量,减轻渔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