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常有未成年人打赏主播家长诉求退款的热点,家长以“未成年人充值”为理由申请退款,大多会得到退款。

不过近期一起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二审审结的未成年人打赏案件,法院并没有支持全额退款,这是怎么回事呢?

01

10岁的小州,趁着妈妈睡着的时候,拿着妈妈的手机刷短视频看直播,光看直播还不过瘾,小州偷偷记下了妈妈的支付密码,在平台充值了近2万的礼物给主播刷。

几天后妈妈发现了小州的打赏行为,在平台上的“未成年人误充值退款”通道申请了退款。

在退款过程中,平台方多次提示“若发生未成年人二次打赏行为,则该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未成年人自行承担”

这一次退款还是挺顺利的。

一个多月后,小州在家上网课,又拿着妈妈的手机玩,用妈妈的账号看直播,在2周内又是充值又是打赏,金额高达14万元。

妈妈发现后,再次在平台上发起退款申请,理由同样是“未成年人打赏”,不过这次平台却以“不支持二次退款”为理由拒绝了。

14万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为了追回打赏款,小州妈妈以小州的名义把平台的经营者告上法庭,要求归还这14万的打赏额和资金占用利息,并赔偿律师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院在审理期间查明:

打赏女主播的账号是小州妈妈实名注册的,在账号二次打赏期间,打赏的主播有多种类型,包括美女主播、追剧主播、游戏主播等;

期间还发布了多条成年女性自拍视频并多次异地登录,虽然不能排除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的情况,但的确存在多人混用同一账号的情形,对频繁的账户消费,监护人理应有所发现。

因此,一审法院认为,小州妈妈作为法定监护人与小州共同生活,第一次充值、打赏行为发生时,小州妈妈就申请过退款,表明其已经知道小州存在大额打赏的行为,但仍然疏于对小州的关注和照顾。

作为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如此大额支出不知情,亦没有对账户消费进行限制性设置,存在较大过错。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综合考虑双方过错及损失情况,一审法院酌定平台退还小州妈妈已消费的充值款及利息2万余元,并赔偿律师费。

小州妈妈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州二次充值的14万元,只能退回2万余元,平白损失12万,这手机刷的实在是太贵了。

02

在数字时代,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带来了诸多挑战,比如未成年人“打赏门”事件就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

这些事件不仅暴露了未成年人在网络消费方面的盲目性和冲动性,也反映出部分家长在孩子网络行为监管上的疏忽和不足。

未成年人的心智发育尚不成熟,他们往往缺乏足够的判断力和自控力,容易受到网络世界的诱惑和影响。

在网络直播等平台上,一些主播通过精心策划的表演和互动,很容易吸引未成年人的关注和喜爱。

而未成年人在追求新鲜感和刺激感的驱使下,很容易产生打赏的冲动和行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些精心策划的蛊惑未成年人的行为是不道德的,应该被整治,让孩子接触到更纯粹更干净的网络环境。

但是啊,在流量和金钱的诱惑下,整治过程似乎没那么容易。

在没办法确保网络环境纯粹的情况下,能保护好孩子的只有家长。家长在孩子网络行为监管方面存在疏忽和不足,也是导致未成年人“打赏门”事件频发的原因之一。

有的家长忙于工作或其他事务,无暇顾及孩子的网络行为;

有的虽然关注孩子的网络活动,但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进行监管……

作为家长,我们应该加强对孩子的网络教育,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网络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

跟孩子一起制定网络使用规则,明确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同时,关注孩子的网络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

还有就是,学校和社会也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教育。

学校可以开设相关课程或活动,帮助学生了解网络世界的特点和风险,提高他们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社会也可以举办相关宣传活动或比赛,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网络平台和相关部门也应该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网络平台应该加强对主播和内容的审核和管理,防止不良内容的传播和影响;

同时,平台也应该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限制未成年人的打赏和消费行为,避免他们受到过度诱导和刺激。

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

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监管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家长、学校、社会和网络平台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协作。

最后我想说,在社会努力解决未成年人网络问题之前,家长要做好第一责任人,管好孩子,钱是辛辛苦苦赚来的,别让孩子随意打赏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