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
小K(化名)在2021年7月递交190签证,并通过“未婚”获得额外加分,22年4月获得永居PR。获得PR后,迅速DIY为女友递交了820配偶移民签证申请,在申请材料中称两人于2018年开始同居。
案件于2023年2月收到内政部的s56补充材料通知:要求小K对于两次签证申请,前后矛盾的“婚姻状态”提供法律声明,并必须说明为什么提供了虚假和误导性信息。
补充材料通知的陷阱
签证官要求的声明其实是一个巨大的坑:
- 如果小K提交了这份声明,也等于承认了在190签证申请中存在虚假关系材料(假单身),内政部可以立即以s.109发出准备取消签证通知(NOICC)。一旦190签证被取消,配偶签证也将因为没有PR担保人而被拒签,一箭双雕。
- 如果小K考虑到了风险,而撤销820申请,但两次申请的前后矛盾仍在,很大概率也会触发NOICC,导致190签证被取消。
PAL处理方案
值得庆幸的是他们没有擅自行动,而是在回复内政部之前向PAL寻求了专业帮助。
我们看到更多的案例是客户在不知道法律的严重性的情况下,以“书写错误”“疏忽”等借口回复内政部,或是通过求情获得谅解。然而收到的往往是最糟糕的结果。
PAL帮助客户起草了法律声明,说明法律依据并提供相关材料:
- 全盘规划、制定应对策略:声明在申请中并未提供虚假信息。
- 梳理关系:
- 根据移民法对于“De facto关系”的定义,证明获批的190申请中“未婚”状态是真实的。
- 梳理双方从2018年开始的关系材料,结合移民法中“De facto关系”的定义,证明:虽然2018年开始,两人处于恋爱且同居的关系,但并不能满足移民法意义上的“De facto”,少了非常重要的财务责任的部分。因此在2022年4月批准的190申请中,申请人的婚姻状态“未婚”是真实的。
- 根据移民法对于“配偶关系”的要求,证明2023年9月结婚后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满足配偶关系的4个方面的要求,包括财务方面。
案件关键
案件的切入点就在于移民法对“De facto关系”的定义:
移民法对于“De facto关系”有明确的定义,必须符合四个方面才能被认可,反之,如果关系不能满足“De facto”,那么未婚就是真实的。无论是对客户有利还是不利的判定,标准应该是一致的。
案件结果
我们协助客户准备的法定声明和相关证明材料,获得了签证官的认可,在提交材料的2个工作日后就收到了好消息,客户的820签证成功获批。我们与客户一起,切分了2023年9月结婚前与结婚后的关系,证明了即使在同居的情况下,也并未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成功躲避了陷阱。担保人190签证未受影响的同时,配偶也获得了820签证。
律师的话
我们在此提醒大家,在递交签证申请时,一定要根据本人的情况递交真实的申请材料和身份信息,并且确保提供信息的一致性,及时向内政部更新自己的情况变化(如婚姻状态等),以免触发PIC 4020,甚至更严重的后果。
在多年的移民从业经验中,我们一直坚信,只有移民法才是审判签证的唯一标准,内政部的决定并不一定是客观和正确的。无论是对客户有利还是不利的判定,标准应该是一致的。
注:案例中均使用化名。
案件主理:Sean Dong
案件副理:Tho Nguyen
关于我们
ProActive Legal(PAL)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澳大利亚悉尼和墨尔本,在布里斯班、南京、台北及胡志明市设有分公司。PAL的移民法团队囊括了移民法认证专家律师、前移民官、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澳大利亚广播电视台(ABC)特约移民评论员等多位资深专业人士,累计从业经验近 40 年。普爱信为以移民法为主体,业务包含最常见的旅游签证、短期工作签证、演艺签证、家庭移民、雇主担保、商业移民等临时与永久类别的签证申请。此外,普爱信为还尤为擅长移民法中最为复杂棘手的领域,如:签证取消申诉、行政仲裁庭上诉、法院上诉、移民部长干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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