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4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板场镇大松村曾庆古、曾烈、杨飞和黑水镇爱群村罗燕开设赌场案一审进行公开宣判。其中:

被告人曾庆古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曾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杨飞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罗燕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基本案情:2021年6月至2022年1月期间,被告人曾庆古、曾烈、杨飞、罗燕合伙在板场镇大松村一居民院坝和山坡上等地以弹“案子宝”的形式开设流动赌场,组织参赌人员聚众赌博并抽头渔利。曾庆古负责联系赌博场地、联系参赌人员、安排接送参赌人员、提供赌具、坐庄弹铜钱;曾烈负责为参赌人员提供微信扫码兑换赌资和维护赌场秩序,坐庄弹铜钱;杨飞、罗燕负责为参赌人员提供微信扫码兑换赌资。在开设赌场期间,每场参赌人员达20至80人。

审理认为:被告人曾庆古、曾烈以牟利为目的,合谋设置赌博场所,提供赌博工具,召集他人赌博并抽头渔利,被告人杨飞、罗燕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仍积极提供帮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综合考虑该4人主犯从犯、初犯累犯、羁押表现、认罪态度、社会危害等因素,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