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

高空作业又称高处作业、上高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地方进行的作业,均为高空作业。舷外作业指在空载水线以上的船体外部进行的作业。

高空、舷外作业是船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业人员易发生坠落、摔伤、砸伤、踏空、物体打击、淹溺等事故。近年来,因船舶高空、舷外作业导致的高空坠落、落水淹溺事故多发,下面我们通过两起高空、舷外作业事故案例分析,汲取教训,以防范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重点关注

典型案例

事故原因分析

高空、舷外作业防范措施

相关安全管理建议

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1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0年9月20日约1022时,“X”轮在船舶并靠作业过程中,水手杜某翻越船艏栏杆进行带解缆作业时,不慎坠落至其内档靠泊的“H”轮上,因医治无效于9月21日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构成一般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典型案例2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19年7月4日1520时,越南籍散货船T轮在码头卸货期间,船上一越南籍水手在舱口围上进行清舱作业时,失足掉入深18米的NO.3货舱。事故造成1人死亡,构成一般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

1

人为因素

(1)违规作业,违反高空、舷外作业操作规程。

(2)安全意识不强,未使用或者未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尤其是不使用安全带。

(3)作业方法不当,作业人员不清楚工作内容、程序、风险、操作注意事项等。

(4)作业人员经验不足,缺乏足够的操作能力和风险辨识能力。

2

环境因素

(1)工作场所光滑,容易滑落。

(2)船舶摇摆,光线不足。

3

管理因素

(1)未按照工作许可证程序开展高空作业,风险评估流于形式,不注重细节。

(2)工作安排不合理。比如工作导致船员过度疲劳或者同时进行的其他工作影响了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

(3)作业中缺乏有效的动态监督,未能及时消除新的不安全情况。

(4)安全培训不足,船员的安全意识和船上的安全工作氛围与安全培训有着直接关系。

高空、舷外作业防范措施

01

在进行高空、舷外作业前,应对作业进行严密的组织,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02

作业准备阶段应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指挥。

03

按照风险评估程序进行安全评估,识别作业风险。

04

严格执行高空、舷外作业审批制度,由作业负责人向船长申请,船长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05

安排身体条件和技术水平相适宜的人员进行高空作业,实习生、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疲劳过度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06

作业人员应穿戴合体的工作服、安全帽、防滑工作鞋等劳保用品,必须使用便于把握、攀登的纱线手套;舷外作业时需穿戴救生衣,准备好救生圈和救助艇作应急之用。

07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带、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防护手套等。安全带应悬挂在作业者的正上方有足够强度的牢固装置上,安全带连接于速差式防坠器,且不宜过长。安全带、保险绳不得与坐板同系一处,两人的安全带、保险绳不得同系一处。

08

指挥人员负责监护作业现场下方,一定范围内禁止人员逗留或从事其它工作,作业现场设置“当心坠落”和“当心落物”警示牌。

09

船舶在航行中禁止安排舷外作业;舷外作业时,应事先通告有关部门关闭舷外出水阀,禁止使用与出水孔相连接的浴室、厕所等设备。在船艏进行舷外作业时,锚必须制牢。在船艉进行舷外作业时,应通知机舱不得转动螺旋桨;甲板上安放“正在工作”警示牌。

相关安全管理建议

船员应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意识,切实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

船舶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督促船员严格遵守船上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船上人员值班和进入工作场所期间劳保用品穿戴提醒和检查工作。

公司应建立风险识别程序,编制风险辨识手册,覆盖所属船舶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应重点识别,督促人员发现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并处理,提升船舶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来源 | 中国海事微信公众号

审核 | 魏月星

责编 | 徐碧苑

编辑 | 钟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