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击一线

交通事故引纷争 善意执行护民生

近日,兴宾区法院执行局成功和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就赔偿事宜达成和解,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8月20日,申请人覃某驾驶摩托车在路上行驶时,由于制动措施不当,导致摩托车发生侧翻被滕某驾驶的重型仓栅式货车碾压,造成覃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滕某、覃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已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187162.45元,不足部分226480.75元由滕某负担,肇事车辆所挂靠的w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及A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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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肇事车辆进行查封,并通过多方渠道查找肇事车辆的下落。就在查封车辆的次日,执行法官便在来宾市某物流园发现肇事车辆并成功将车辆扣押回法院。由于被执行人一直有运输需求,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希望能通过分期履行的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赔偿。考虑到该案属于涉民生案件,扣押车辆对被执行人而言无异于杀鱼取卵,并非最优执行方案。于是,执行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并最终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第一期支付款项160000元,余下款项分13期付清。由w汽车运输公司提供另一辆大货车进行抵押担保并查封,解除肇事车辆的查封和扣押。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字后,滕某当场向申请人微信转账160000元。做到善意文明执行的同时,又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法律威慑力,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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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对于化解矛盾纠纷、降低执行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具有重要意义。本案中,执行法官因案施策,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软硬兼施巧执行,作出切合实际的解决方案,从采取执行措施到促成和解仅花费了不到3天的时间,以高效的执行质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涉民生案件连着民心,面对新形势下群众对执行工作“公正与效率”的新期待,兴宾区法院将牢固树立“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努力寻求最优解,让执行有力度、有速度、有温度。

编辑:盘舒华

一审:韦志娟

二审:杨 帆

终审:覃仪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