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助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落实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的通知》《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落实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梳理如下。
一、政策要点
一是明确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放贷款。二是再贷款总额度5000亿元,其中科技创新再贷款额度1000亿元,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4000亿元。三是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等重点领域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四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行业主管部门筛选形成本领域备选项目清单,推送至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并抄送中国人民银行。五是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并自担风险。六是符合要求的,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金融机构向承贷主体提供利率优惠。七是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自主自愿、先到先得原则,做好涉农项目谋划储备,引导撬动金融支持。
二、支持范围
(一)支持对象。支持对象为符合银行信贷要求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支持领域。
1.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方面。一是重点支持纳入各省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的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领域的技术改造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生产、购置。二是未在各省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的农机具淘汰更新,须符合《农业机械分类》行业标准(NY/T1640)。三是购置新设施、新设备的贷款,原则上需提供老旧农机具淘汰、报废等相关凭证,且单个项目融资需求不低于5万元。所需相关凭证由各省份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确定。
2.现代物流领域方面。一是重点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粮食烘干设施等现代物流领域的技术改造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生产、购置。二是农产品冷链物流方面,主要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主体:(1)制冷、保温节能改造,鼓励农产品产地预冷、制冰、绿色包装、货架和输送设施设备更新。(2)提升智能化发展水平,推动冷链设施设备智慧化升级改造,加强智慧仓储、能源管理、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推广应用自动化储运、分拣、监控设备。(3)绿色化发展,鼓励企业利用自然冷能热泵系统,推广应用新能源冷藏运输载具、标准化托盘和周转箱框。三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支持范围内,但配建部分须与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作为一个整装项目统一谋划、统筹实施,办理同一套审批手续。
三、申报流程
(一)主体线上填报。一是有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融资需求且预计一年内将使用信贷资金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通过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综合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apfp.agri.cn),在“政策性项目申报”菜单中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项目申报”模块,进行新增项目申报。二是按要求进行注册和认证。在原融资项目库管理平台(网址:https://acpmp.agri.cn/)已注册过的,沿用原账号和密码,不需重新注册。三是项目类型根据实际选择“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或“现代设施农业-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现代设施农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设施农业-粮食烘干设施”。四是录入主体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贷款需求、资金预计使用时间、资金用途等信息。五是选择不超过3家意向银行。(具体操作见用户使用指南)
(二)地方逐级推荐。一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立足职能,发挥行业优势,强化对主体融资需求真实性以及项目类型、填报内容等审核把关,做好重点项目遴选推介,形成《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推荐项目清单》。二是推荐项目清单可在平台下载,经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加盖公章后,在平台上传扫描件,报农业农村部。三是农业农村部相关业务司局审核把关后,推介至计财司,纳入部级融资项目库储备。
(三)部门定期推送。计财司组织从部级融资项目库中筛选项目,形成备选项目清单,推送至相关金融机构,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反馈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四)银行独立审贷。一是21家全国性银行机构根据收到的备选项目清单,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决策向清单内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发放贷款。对被列为意向银行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做到融资对接和融资需求尽职调查“全覆盖”。二是原则上仅由清单明确的意向银行进行对接和贷款发放。对于一定期限内意向银行均没有发放贷款的项目,平台将二次推送给其他各家银行。三是贷款期限不低于1年。四是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限国债利率。五是贷款产品类型可以是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其他贷款等。六是银行不降低贷款审批要求,不减少必要的审批环节,严格做好尽职调查和贷后管理等。
四、其他事项
(一)对已发放贷款,且贷款合同签订日期、贷款发放日期均在2024年3月7日(含)之后但在本通知发布之前的符合要求的项目,可按流程补录推荐项目清单,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放款银行,并在备注中加以说明。
(二)已享受当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享受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
(三)鼓励金融机构、专业咨询公司等积极参与项目前期工作,编制高水平的项目实施方案、融资方案等。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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