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巴普罗的独白

编辑|巴普罗的独白

亨利五世在1422年去世后,即位的亨利六世仅有9个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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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主即位的缺陷是不言而喻的:他无法领导战争、无法任命官员、无法裁决贵族之间的纠纷等,而这些是一个合格的君主所必须要做的。

亨利六世个人统治的失败

为此,亨利五世在临终前的安排是三足鼎立:由极具威望和军事才能的王弟贝德福德公爵留守法兰西处理大陆事务,国内事务由另一王弟格洛斯特公爵汉弗莱和红衣主教博福特处理。但这一安排随着汉弗莱和博福特之间的矛盾公开化与贝德福德的去世逐渐失去效力。

即便亨利六世在1437年成年后,他也被证明为不是一个有能力的国王。亨利六世有着很多优点:虔诚、善良、诚实、温和。这些特点可能说明他是一个好人,但这些特点放在一个国王身上是灾难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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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战争和国内治理几乎毫无兴趣,并且容易轻信,优柔寡断,没有主见。例如,在1450年6月凯德叛乱期间流传的一份宣言中,就表示国王“被某些虚伪和不合适的人的贪婪和恶意背叛了,这些人日夜围着国王殿下。(他们)告诉国王善是恶,恶是善。”

最重要的是,亨利六世在1453年还患上了精神疾病(可能是紧张性精神分裂症)。

国王“意识不到自己或周围的人的,好像他是一个处于恍惚状态的人”,“(国王)一时失去了智慧和记忆,几乎所有的身体都失去了协调和控制,以至于他既不能走路,也不能直立着头,也不能轻易地从他坐的地方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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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这样的国王是完全没有能力统治这个国家的,用A·J·波拉德的一个比喻来说:“国家之船没有船长,当船员们互相攻击时,船漂到了岩石上。”

金雀花王室分支对于王位的争夺

爱德华三世时期册封了大量的王室公爵为玫瑰战争期间王位的争夺提供了合法的借口。兰开斯特派与约克派都是爱德华三世的后裔。之所以称之为“借口”是因为它是在玫瑰战争时期实力的对比发生了变化之后才提出来的。

1399年亨利四世是以爱德华三世的三子(冈特的约翰)的血统继承王位的,而约克公爵在1460年才提出以爱德华二子(莱昂纳尔)的血统要求获得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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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反证就是在强势的亨利五世时期,对外战争取得重大胜利,对内国王有很高的威望,在这样一个时期,约克家族对王位有所企图是不可想象的。

在双方矛盾日趋激化的50年代,这一问题越来越被双方重视起来。1451年,约克的一个顾问托马斯·杨(ThomasYoung)在议会中提议:“因为国王还没有继承人”,如果国王公开确定谁是他的继承人,将“促进王国的安全”,杨随后“提名约克公爵”。

约克本人在1452年2月对什鲁斯伯里市民发表的宣言中,肯定也考虑到了王位的继承权,当时他指责萨默塞特“不断地为国王殿下对我的不满以及剥夺我和我的继承人的继承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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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1年11月,当议会宣布爱德华四世继承王位时,新国王和他的顾问们认为最近的混乱是上帝对这个国家的惩罚,因为这个国家容忍兰开斯特的统治,拒绝了约克家族的合法继承权。

对此克莱顿·罗伯茨在《英国史》中写道:“约克家族对于王位的要求是有充分依据的,但是假如亨利六世是一位有能力的国王的话,该家族也就不会强行夺取王位。”

属地管辖权的加强

在国家要素理论上,政治学家迦纳认为:“国家是由很多人民组成的社会;永久占一块一定的领土;有一个为人民在习惯上所服从的有组织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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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纳提到的“领土”绝不仅仅是一块自然或地理空间意义上的“土地”而已,现代国家意义上的领土更强调的是一种属地管辖权,它“指国家对国家领土内的一切人和物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管辖权。”这是领土作为现代国家要素的核心要义。

对传统国家的领土权与现代国家的领土权进行区分时,很基本的一点是传统国家有“边陲”而无“国界”,现代国家之间则有明确的“国界”。“边陲”是“指某个国家的边远地区(不必然与另一国家毗邻),中心区的政治权威会波及或者只是脆弱地控制着这些地区。”

“国界”是使“主权”得以区分开来的分界线。生活在国界地区的群体,可以清晰地分辨出他们总体或部分地属于这一国家还是另一国家的行政管辖,而在传统国家的“边陲”很难做到如此精确的非此即彼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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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无论在中心区还是国界地区,现代国家的行政管辖都具有均质且同等的效力;而在传统国家,首都与边陲的管辖效力是异质和不同的,越靠近边陲,效力就越模糊和弱化。

造成这一差别的原因在于,传统国家本质上是裂解和异质性的,由不同的自主性的权力集团松散地结合而成,体系整合水平不高,国家可以维持的行政权威非常有限,由此造成高度统一的管辖权缺失。现代国家的属地管辖权即是对上述不足的回应与提升。

其内部高度统一的管理与强制,造就了强有力的属地管辖权。中世纪的英格兰即是一个传统的王国,由于封建制度将主权层层分割至大大小小的领主土地上,国家层面的属地管辖权也随之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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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王对王国内人和物的役使(提供骑士,提供税收)远远谈不上高度统一,不仅有中心区(王室领地)和边陲的区分,还有与封臣关系好坏的区分。而到了中世纪末的玫瑰战争时期,一种前所未有的强大贵族政治力量——“超级臣属”(Over-mightySubjects)

出现了。他们为了取得在战争中的优势地位,积极改进行政管理体系,加强属地管辖权,对属地内的人和物的有效控制能力有了显著提高。这一行为客观上为以后建立主权统一的领土型现代国家打下了制度基础。

因此,对国家要素中领土的考察以属地管辖权作为切入点,是一种可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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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臣属”的成长

“超级臣属”这类区域性的大贵族不仅有庞大的封建地产和附庸封臣,且凭借自己的财力招募私家武装。因此,他们拥有了可观的的私人军事力量,对各自势力范围内属地的控制与管辖也日渐深入。

15世纪中叶,玫瑰战争爆发后,迫于战争的紧张形势,“超级臣属”为了有效地汲取和动员属地内的各项人力、物力资源,保证其在争夺王位中竞争的优势,对属地内部的进一步控制和汲取就显得更有必要。

所以在这一空前惨烈的贵族厮杀时期,各派系加强属地管辖权的力度也是空前的。这种属地管辖权是近代国家不可或缺的一个特征,玫瑰战争为日后更臻完善的属地管辖权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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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臣属”自身统治实力的增强

在百年战争中迅速扩充实力大贵族,到战争结束时已发展为难以控制的“超级臣属”,难以控制就意味着政治秩序的不稳定,这种不稳定产生的后果就是玫瑰战争。

在发展为巨型贵族集团进而参与王位争夺之前,“超级臣属”必须从质上加强自身实力,打铁还需自身硬。否则,在激烈的政治斗争中很快就会被淘汰出局。

皮尤认为,相较于玫瑰战争时期,15世纪前半叶贵族们花费在扈从年金的数额较少,即便是政治舞台上比较活跃的格洛斯特公爵汉弗莱在1436年也仅有280英镑花费在给扈从的年金上,不到他年收入的10%,其他贵族也大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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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从侧面说明玫瑰战争时期“超级臣属”扩充势力、加强统治的努力,相较于前一时期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贵族势力的核心是内府(household),它由领主以及与领主同住同吃同睡于一个房间或建筑群内的亲属和扈从组成,那些有自己地产的亲属和扈从则不算在内。

b1200年以前,贵族的统治还很原始,内府十分简陋,只有一个大厅(hall),人数也只有寥寥几个,领主在大厅里的活动也不多,也就是吃饭和就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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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年以后领主通常睡在朝阳的房间或私人房间里,这些房间是领主在大厅的顶部加上去的,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变成了一间套房也就是内室(chamber)。而之前的大厅内也分化出厨房(kitchen)、储藏室(pantry)和配膳室(buttery)。

这一发展标志着内府开始划分为两个部分:上层内府(upperhousehold)和下层内府(lowerhousehold),下层主要从事一些较为卑微的工作,如提供食物;上层则提供给领主一个合适的环境来讨论或商量事情,这样一种分野一直持续到近代早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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