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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白云法院在审理一起

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发现

被告人多次参与违法事件

且其监护人长期对其身心健康

缺乏关心与管教

最终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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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法院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该案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了白云法院首份涉刑事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令》

花季少年频闯祸

承办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发现,被告人小杰(化名)实施盗窃行为时未满十七周岁,而小杰的父母忙于生计,常年在外务工,放任小杰独自生活,对小杰缺乏基本的关心与教育,导致小杰与不良少年纠集在一起,形成不良习气,未形成正确的人生观、金钱观,辨别是非能力差,法律意识淡泊,进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协同构建司法帮教体系

法院发出首份刑事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令

为了帮助小杰尽快改过自新,重回正轨,白云法院以该案作为试点,协调公安、检察院、司法局、团区委、妇联、帮教机构,积极构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司法帮教体系,在侦查、审查起诉、审理以及后续执行阶段,为小杰提供全流程司法帮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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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白云法院委托白云区青年地带指派社工对小杰进行社会调查、在庭审时陪同小杰开庭、后续社矫阶段跟进帮扶,以便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小杰的情况,取得小杰信任,提升帮扶质量,同时征得小杰及其父母同意,邀请白云区团区委、白云区未成年人保护协会代表列席庭审,及时了解和推动帮扶工作。

庭审中,承办法官结合基本案情,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依法向小杰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责任告知书》, 责令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小杰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帮助小杰改过自新,重回正轨。同时,邀请一名广州市青少年心理辅导协会的家庭教育专家及一名心理咨询师,在庭审中、庭审后对小杰父母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疏导,分析小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深层原因,提供专业帮扶,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增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帮教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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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犯了错误我们也有责任,是我们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我们将吸取教训,按照《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切实做好家庭教育,履行监护责任。”小杰父母诚恳地说道,并认真阅读签下《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承诺书》。

法官寄语

常言道“养不教,父之过”。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带给父母的不仅是约束,更是对其正确履行家庭责任和抚养教育行为的助力和期待。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希望每一位家长切实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用爱筑起最温暖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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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白云法院将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以教育、感化未成年人和督促家长履行教育责任双向发力,以家庭教育指导、定期回访、跟踪帮教等形式,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导和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织牢织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网,努力让每一朵花蕾都健康绽放。

图片:白云法院

供稿:刑庭 张媛

撰稿及编辑:池锐燕

总第<1773>期,2024第<6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