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湖北宜都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2024年5月28日18时许,我局在工作中发现网络上出现一条殴打他人的视频,遂开展侦查调查。

初查,视频内容于5月26日(周日)15时30分左右发生在宜都市职业教育中心男生宿舍内。该校学生邹某某(男,15岁)与同班同学曹某某(男,16岁)因琐事产生矛盾并发生口角。曹某某遂邀约同班学生姚某某、陈某某等(均为未年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两人未满16周岁)在寝室内对邹某某进行殴打,并拍摄视频传播。

经我局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检验,邹某某颈部、背部、臀部及左上臂等体表见皮肤青紫,体表其他部位未发现明显损伤。

5月28日,我局已依法将曹某某、姚某某、陈某某等相关人员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公安机关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依法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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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宜都市公安局、大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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