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一案,白董利用担任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总经理、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企业融资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对被告人白天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白天辉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闻听白被判了死刑,我还以为是眼花模糊没不清,再一细盯,没错,是“死刑”,不是“缓期二年执行”,悬着的心这才放了下来,终于,哈哈,终于有个判死刑的贪官了,这和阿姆斯特朗登月后的名言“个人一小步,人类一大步”如出一辙,值得欢呼!
曾几何时时任全国人大代表,原荷泽市委书记、山东政协原副主席赵润田提出了一项万众瞩目的法案:贪污50万以上将被判死刑!
他说贪官贪污50万以上的就应该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因为5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了,否则难绝贪腐,然而,令人颇感意外的是,他的这一提议被与会代表全票否决,没有之一!
代表们普遍认国,死刑是一种非常严厉的刑罚,有悖人性善理论,过度使用死刑会造成司法不公和冤假错案的发生,过度使用死刑是对人力资源的浪费,它会进一步削弱国家的法制建设,我们应该通过更加完善的法律和系统来预防和打击贪污问题,通过思想教育,开会学习等方式举一反三,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杀一儆百。
50万与11亿相差2000倍,以此来看,本次判决以贪污1亿元为下限,1亿元以上判死刑,1亿元以下组织再教育,恐怕对上对下对平民都有个交待,毕竟这才是一点点民愿。
但如果界定为贪污1亿元判死刑,我很好奇能死多少?
如果界定为贪污1亿元判死刑,那么以前的该不该重判?
如果界定为贪污1亿元判死刑,那么现任的领导会不会打小算盘?
不过,大家也别高兴的太早,你看,法院宣判的是一审,从白总的面部表情来看,他还想向天再借500年!
平民老冯
有想法、有锋芒、讲真话的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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