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广西日报官微5月30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茅仲华因工作变动辞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据新京报5月21日报道,记者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一栏更新,茅仲华就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截图

最高法官网显示,茅仲华,男,汉族,1965年10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进京履新之前,茅仲华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广西检察院官网此前公示的简历显示,茅仲华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曾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2021年2月任广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编辑 刘茜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