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清海律师,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

有时可能是,并非因为你真的虚开了,所以定你虚开;而是你口供供述说自己虚开,所以定你虚开。

涉嫌虚开的诱供通常分为三步:首先是诱导嫌疑人承认没有真实交易;然后诱导嫌疑人承认虚开的相关专业用语;最后是让嫌疑人承认是虚开,并且根据嫌疑人自己承认的虚开再次诱供其他证人或嫌疑人。

并非是司法机关坏,而是因为有的司法机关一旦先入为主的认定了该人实施犯罪,就会在语言上千方百计的设套让行为人承认自己是犯罪;更重要的是,有的司法人员自己不懂得什么是真实交易,什么是虚开,故而,以行为人自己承认没有真实交易,自己承认虚开作为认定没有真实和虚开的主要证据。

以下是可能的诱供方式,以及相应的应对方案。

一、第一步:诱导嫌疑人承认没有真实交易

一、第一步:诱导嫌疑人承认没有真实交易

(一)诱导方式

(一)诱导方式

“你货物都没有发出,难道说有真实交易交易吗?你说给谁听谁都不相信,我建议你还是配合我们调查;只要好好配合我们调查就没事的,我们也是例行公事”

“你即使不承认,其他人也会承认的,本来你什么事情都没有的,结果由于不配合我们的工作,导致自己被重判,你觉得划算吗?大丈夫敢作敢为,有什么不敢承认的呢?”

谎言说过多次有时连自己也会相信,经过数次洗脑,加之嫌疑人自己又不懂得什么是真实交易,很快就会承认自己没有真实交易。

在替代性交付、单独虚伪表意的交易中,也常见这样的诱导:你看到货物了吗?没有看到货物就是无货,无货就是虚开,因为不符合三流一致中的货物流一致的要求。

这种诱供最重要的抓住交易中看起来不符合常理的部分,实际上,交易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不是税法上的违法性判断基础,税法只能基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来判断应当如何纳税和开票,而不是基于交易是否该发生以及该如何发生。

(二)应对方法

(二)应对方法

一旦遇到这种情况,最佳的应对方法就是:如实回答自己开票或接受发票当时是基于什么理由和依据开具发票或接受发票,如实回答自己开票或接受发票当时是以什么标准来判断真实交易。

即使侦查机关坚持认为你当时的理由和依据和错误的,坚持认为你当时对真实交易的判断标准错误,那么,这种情况下,你可以:

在正式讯问中,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他们对真实交易的判断标准并记录在笔录中。

没有多少人真说得出“有真实交易”的判断标准,但是很多人却深谙“没有真实交易”的标准,这个标准很简单粗暴也很搞笑,那就是“你口供承认说没有真实交易”。

你不是兔子:不是因为你真不是兔子,而是因为你说你不是兔子,因为提问者可能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是兔子。尽管很荒谬,但是却很无奈。

如果你坚信你当时开具或接受发票当时是基于合理理由和根据而开具或接受发票,而侦查机关坚持认为你不是真实交易并以此认为你判断错误,可以交由法庭判决或税务机关出具结论性文书。

二、第二步:诱导嫌疑人承认虚开相关的专业词语

二、第二步:诱导嫌疑人承认虚开相关的专业词语

(一)诱导方式

(一)诱导方式

1.按照自己的判断加工笔录

这些专业词语主要有:

开票费、资金回流、税点、买发票、买发票、走账!

有时嫌疑人尽管并未在陈述中用这些词语,而侦查机关记录人员在记录口供的时候,可能会进行加工,比如:

100万元的订金,可能笔录加工为开票费100万元,而经过诱导,可能会将订金10个点,加工为开票费10个点。在有些案例中,甚至基于正当打回款项可能被加工为资金回流,然后让嫌疑人匆匆签字,这个是最常见的方式。

2.给嫌疑人灌输错误的专业知识

有时,也可能给嫌疑人讲解专业知识,让嫌疑人相信这个100万元就是开票费,让嫌疑人这个占比10%实际上是10个点的开票费,让对应的打回资金嫌疑人相信是走账或资金回流。

3.循环因果的诱导

既然已经让嫌疑人相信了没有真实交易,那么让嫌疑人相信自己的合同等书证都是伪造的就轻而易举,在指示交付的情况下,也可以让嫌疑人相信货物交付清单、送货单、订单等等交易凭证也是伪造的(尤其是替代交付的情况下)。

这是典型的循环论证,即由于确信是没有真实交易,所以确信这些凭证是伪造的;又因为是这些凭证是伪造的,所以没有真实交易。

当然,可以以此论证任何一个律师假律师,论证过程如下:因为他是假律师,所以他的律师是伪造的;为什么说他是假律师呢?因为他的律师证是伪造的。

(三)应对措施

(三)应对措施

对于支付的费用、收到的款项,只需要根据支付当时的想法,如实陈述为什么支付、为什么收款,不要对其是是否是开票费还是所谓的“资金回流”进行陈述。

对于签订的合同、持有的收发货单据、物流清单,一定要完整真实的陈述案件制作的理由,绝对不要定性是否是伪造,否则极易陷入循环论证的怪圈。如果侦查人员非要让你回答合同是不是伪造的,你可以问侦查人员,如何理解伪造?是印章是假的,还是签名的假的?还是其他标准。

如果侦查人员说,因为没有真实交易,所以合同都是伪造的。你可以告诉警察,某律师的律师证实伪造的,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他是假律师;为什么说他是假律师呢?因为他的律师证是伪造的。

如果发票开具或接受当时认为是基于真实交易而开具发票,可以直接告诉侦查人员:是侦查人员认为没有真实交易,而不是自己认为没有真实交易,自己也不认为相关单据是伪造的。

三、诱导嫌疑人承认行为是虚开

三、诱导嫌疑人承认行为是虚开

(一)诱导方式

(一)诱导方式

在嫌疑人承认了自己没有真实交易,并且顺着这个思维将相应的合同、发货清单、对账单、银行流水等凭证供述为伪造或为了走账之后,就剩下最后一步了,即:让嫌疑人承认自己是虚开。

问:你现在知道你的行为的性质了吗?

答:知道了,自己的行为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应对方式

(二)应对方式

不要对定性的问题作出回答,定性的问题属于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职权范围,自己只需要如实陈述事实即可。

在人为安排的交易中,尤其是为了税收利益而人为安排的交易中,稍加点拨即可让嫌疑人自认为没有真实交易,这点司法机关在审查的时候一定要谨慎细致。

诱供的危害绝不亚于刑讯逼供,没有诱供的刑讯逼供反而通常难以导致错案,但是没有刑讯逼供的诱供极易导致错案。希望纳税人能重视这一问题,尽量减少被诱供的可能

归根结底,如实陈述事实而不要对定性作出陈述,是预防的关键,即:

根据发票开具或接受当时的内心真实想法和客观情况如实回答事实问题极端重要,绝对不要以思想教育后形成的判断来替代当时的判断,并且签字时候一定要看笔录与自己所陈述是否相符。

对于实在搞不懂的问题、可能出现陷阱的问题,记住一句话:你有权保持沉默,但是无权撒谎。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