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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有电动车的市民

一定要注意

千万不要违规充电

引发事故后

不仅要承担事故责任

还可能被拘留

电瓶带回家中充电引火灾两车主被拘留

3月12日,记者从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了解到,2月22日北京市通州区一高层住宅小区27楼起火,火灾为该层住户私自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拎回家中客厅充电时突发故障所致,目前,当事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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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2023年12月5日晚,北京丰台一小区的11层的一户居民家中起火。火灾调查人员对报警人马某某询问得知,其为图方便,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家中充电,电池发生爆炸后酿成了火灾。马某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马某某居住的单元门门口,就张贴了电动自行车严禁入户充电的消防宣传海报,小区内设置了6处充电桩,足有148个充电口,最近的一个充电桩就设置在事发单元西侧20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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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停楼道自燃车主被拘3天

2月26日晚9时许,上海嘉定小区14号楼17层楼梯间发生火情,有大量浓烟从窗内冒出。消防人员到场后,起火电瓶车的电瓶还在冒烟、冒火。经消防部门现场勘验,起火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为铅酸电池,电气线路有短路痕迹。

据车主李某介绍,之所以会将电动自行车停在17层楼道内,是为了方便充电。因过失引发火灾,李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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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线充电引火情当事人被拘10日

2023年12月4日凌晨,汕尾市海丰县城东镇一居民楼发生一起因电动车违规充电引起的火灾,火灾主要烧毁居民楼下的电动车与一些杂物,二楼、三楼窗户边晾晒的衣服和厨具被浓烟熏黑,电线融化露出铜丝。

经查,涉案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是该楼一住户飞线给电动车充,导致拖线板故障,引燃车辆,从而引发火灾。公安机关依法对涉事人员处以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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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示:

电动自行车严禁室内停放或充电

消防部门提示市民群众,应当在集中充电车棚、充电柜等室外安全地点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在建筑内的走廊、楼梯间、门厅和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个人住房内停放或充电。

同时,应尽量避免长时间过度充电,以防造成充电设施过热、短路等故障引发火灾事故。

来源:北京日报、汕尾消防、新民晚报、阜阳公众网

编辑:郭凡

审核:刘金柱

审签: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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