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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是守护青春的最后防线,也是护航成长的重要力量。近年来,连州法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坚持能动履职,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上双向发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未”爱发令,撑起健康成长“保护伞”

“陈法官,孩子从小跟随我生活,而且我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由我扶养更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

“我的经济条件比较好,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所以,由我抚养更加合适。”

在连州法院东陂法庭调解室,林某和吴某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争得不可开交。

林某和吴某婚后育有一子,后因感情不和,林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陈春亮了解到两人感情已完全破裂,同意离婚,但就儿子的抚养问题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婚姻关系可以解除,但父母子女关系不能消除。”看到双方争执不下,陈春亮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明理。

“如果要让孩子自己选择跟谁,他很难抉择,即使选择了也容易造成心理伤害,所以你们要协商好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陈春亮的悉心调解下,双方最终当庭达成和解,儿子由林某直接抚养,吴某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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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调解书后,陈春亮随即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并进行详细解读,叮嘱双方当事人妥善处理后续抚养、探望等事宜,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成才环境。

今年以来,连州法院持续开展未成年人关爱行动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导涉未成年人案件当事人、监护人提升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家庭教育主体义务,减轻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不利影响,共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10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4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未”爱守护,架起矛盾化解“暖心桥”

去年8月,10岁的小昌在公园骑自行车时与5岁的小婷发生碰撞,造成小婷受伤骨折,经交警认定,小昌负全部责任。后双方父母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因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协商无果。今年3月,小婷父亲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16万元。

连州法院受理该案后,了解到案情并不复杂,于是经引导,将该案件委派至诉前调解中心先行调解。

专职调解员骆锦雄接到案件后,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金额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伤残赔偿金、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为合理确定赔偿金额,避免双方提出的赔偿金额相差过大,骆锦雄引导双方进行伤残等级、护理期和后续诊疗项目的鉴定。

一个月后,鉴定结果认定小婷的伤情不构成伤残,护理期90日,无必然发生后续诊疗项目。据此,骆锦雄再次组织双方现场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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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目前不构成伤残,我最多赔偿2万元。”

“鉴定结果显示我孩子现在的左腿比右腿长了0.3厘米,这是一辈子的‘伤痛’,怎么弥补。”

见双方情绪激动,骆锦雄立即将两人分开,进行“背对背”调解。

“现在孩子不构成伤残,这不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骆锦雄一边对小婷母亲进行安慰,一边从法律角度耐心讲解赔偿标准。

随后,骆锦雄又转向小昌父亲那边,劝解道:“大家都是为人父母,要学会换位思考。姑且不说赔偿的事情,承认错误的态度还是要有的。”听完后,小昌父亲的态度也开始转变。

最终,经骆锦雄循循善诱、耐心开导,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并当场兑付,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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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连州法针对涉未成年人纠纷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最优解价值取向,不断创新实践,调撤各类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369件。

“未”爱普法,筑起法治宣传“教育墙”

“长大后,我也要当法官!”

“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还要让身边的人也学法懂法。”……

5月27日,连州法院东陂法庭邀请西溪中学30余名学生走进法庭,“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为他们送上一份特别的“六一”儿童节礼物。

走进审判庭,学生们情绪高涨,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同学们最期待的“模拟庭审”开始了。在同学们好奇又疑惑的目光中,东陂法庭法官细致地向同学们讲解了审判流程,法徽、法槌及法袍的用途和象征,并指导同学们进行模拟庭审活动。

“小法官”们迫不及待地坐上审判席,拿起法槌,感受它沉甸甸的重量,敲响法槌,过了把“法官”瘾,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法律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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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法庭“开放日”活动连州法院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连州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开学第一课”“法院开放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未成年人普法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一道“法治教育保护墙”。2023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未成年人普法活动30余场,普法人数达4000余人次。

通讯员 :何祥振

编辑: 罗雯婕

校对:赵彩红

审核: 黄保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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