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九条之后,证监会对财务造假处罚进入深水区,在不少股民心中,国资背景的企业是不用担心财务造假的,但万万没想到,大型地方国企也不安全了。

5月17日,中泰化学收到了新疆证监局出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2022年虚增收入42.48亿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77.18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和相关责任人被处罚,中泰化学被ST。

这家公司可是具有百亿规模的国资企业,还是行业龙头!根据2023年年报,中泰化学背后的大股东是中泰集团,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共计持股28.95%,而中泰集团可是地方国企,不得不说现在国企也不安全了。

这也侧面说明,严监管在不断深入,国企也不会成为例外。同时也是个信号,不论层级多高规模多大,严监管对民营与国企趋于一视同仁。国九条针对资本市场改革,就好比刮骨疗伤,必然伴随剧烈阵痛一样!长期看必然是有利投资者,但短期内风险也会增大。

谁能想到一家百亿国企龙头竟然也会造假?

那些投资中泰化学股票的股民们被惊得目瞪口呆,如同晴天霹雳。根据过往经验,他们心中清楚,接下来可能要面对连续的跌停局面,即便想要抛售,也几乎无望,因为市场上的卖单堆积如山,而愿意接手的买家却寥寥无几。

这场突如其来的风波,让11万散户陷入了困境,同时,包括北向资金、险资和公募基金在内的众多机构投资者也未能幸免。据统计,超过200家机构投资者被卷入这场风波,其中不乏一些机构甚至买成了公司的前十大股东。除此之外,还有那些大牛散,也同样深陷泥潭,可谓“西装皮革进去,穿着底裤疯狂出逃”!

这一切真的发生得那么突然、毫无预兆吗?其实从ESG-V的评级中,我们是能发现端倪的。

济安金信ESG-V在社会责任(S)评价中强调,上市公司作为投资标的,需要对投资者承担责任,提供透明、真实、准确的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利益,不能通过财务造假、欺诈等行为侵害投资者利益;而在督导机制(G)评价方面,则重点关注之一即为上市公司大股东是否侵占公司资金。让我们来看看中泰化学的ESG-V评价结果如何?

济安金信ESG-V评级中,中泰化学在社会责任(S)的评级为CCC,督导(G)的评级为CC,价值评价(V)的评级为C,在十一个级别中,均居于倒数二、三档。

而根据最新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泰化学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违法违规事实:

1、中泰化学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包括虚增收入和成本共计42.48亿元,这一数额分别占到了年报中披露的营业总收入及营业总成本的7.60%及7.75%。

2、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2022年,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以预付款、退货款、代收代付运费等名义,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公司与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总发生额为77.18亿元。其中,2021年发生额21.54元,占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54%;2022年发生额55.64亿元,占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61%。

3、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在2021年及2022年财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基础之上,中泰化学公开发行了2次债券分别是23新化K1、23新化01,共计募得资金11亿。

中泰化学的违规违法事实与其在济安金信ESG-V评级中的表现呈现出惊人的一致性。在社会责任(S)方面,公司评级为CCC,显示出其在信息透明度和投资者保护方面的不足;在督导(G)方面,评级为CC,暗示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可能存在的问题。这些评级与公司现在所揭露的财务造假和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违法行为相互印证,也揭示了ESG-V评级在预警企业潜在风险方面的有效性。

讽刺的是,在中泰化学的ESG报告中却显示2023年公司发布的180条公告真实、准确、完整……

时间再往前推,2018年至2020年,济安金信就已经连续3年对中泰化学财务造假发出了预警:

2018年的济安金信上市公司评价报告中指出,2018-03-31至2019-12-31期间ST中泰与中兴通讯2006-12-31至2008-12-31期间相似度达到78.76%。当时的中兴通讯具有违规核算收入和成本、操纵利润和粉饰业绩。

2020年的报告中则指出,中泰化学与ST中泰与北大荒在2007-12-31至2009-12-31期间相似度达到74.88%。那几年,北大荒鑫亚通过亚麻交易虚增2011年利润1600.58万元,北大荒鑫亚通过水稻交易虚增2011年利润3524万元。

中泰化学于2001年成立,2006年1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是全球规模最大的乙炔法PVC生产企业和国内最大的氯碱生产企业。

中泰化学的净利润在过去几年经历了剧烈的波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公司净利润从之前的平均每年约2亿突然飙升至超过20亿,并在2017年8月达到顶峰,股价创下18.47元的历史新高。然而,好景不长,2019年公司净利润急剧下降至2.3亿,并在2020年首次出现年度亏损。

最新业绩预告显示,2023年中泰化学的营业收入同比减少28.15%;归母净利润巨亏28.65亿元。公司将这一巨大亏损归咎于受行业周期影响,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不同程度下降,加上资产减值损失增加、联营企业业绩下滑亏损增大,投资损失增加,导致盈利能力下降。

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即使在行业低迷和强周期性的影响下,正常情况下年度利润也不应出现如此惊人的同比降幅,达到469.07%至535.71%。与此同时,同为新疆地区的老牌国企“新疆天业”,虽然在2023年也预计亏损8.6亿,但它已经连续多年处于亏损状态。相比之下,其他同行业公司,如北园集团,2023年预计的净利润为3.4亿至4亿,与上年同期相比,净利润仅下降了76%至72%。

在股价方面,中泰化学历史高点曾达到18.74元/股,市值高达285.69亿。但截止5月31日收盘,中泰化学每股报收4.16元,相比股价历史高点已跌去超78%。

可在中泰化学的ESG报告中,我们却看见上面赫然写着“保护投资利益、提升投资者信心、弘扬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字眼。

公司董秘办工作人员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公开表示,“公司是虚增收入,不是财务造假,财务造假是更严重的行为,虚增收入是为了完成控股股东下达的营收目标。”

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资本市场,虚增营收都是最严重的财务欺诈行为之一,其余还包括虚增净利润以及费用资本化等等。然而作为连投资者与上市企业的重要纽带,中泰化学的董秘对此却嗤之以鼻,也不知是认知有问题还是习以为常了?更不知道在其ESG报告中所谓的保障投资者利益又是从何谈起的。

在审视中泰化学的案例时,我们不得不重视独立第三方ESG-V评级的重要性。由济安金信发布的ESG-V评级,涵盖了环境保护(Environmental)、社会责任履行(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绩效的全面评估,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客观、独立的视角。与企业自主发布的ESG报告相比而言,ESG报告往往带有宣传性质,可能会过分强调公司的优势而忽略不足,而第三方评级则能够揭示公司可能存在的问题,帮助投资者发现上市公司的潜在风险和真正价值。

因此,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应更多地依赖于这类独立、客观的评级报告,而不是仅仅依赖企业自身的宣传材料。这也是为什么ESG-V评级被市场称为“第三份财报”,通过ESG-V评级,投资者可以更全面地了解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做出更为明智和审慎的投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