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就烧车?
近日,江西上饶一处沿街商铺前停着的多辆小轿车被一男子程某故意点着了。
事件回顾
程某先是拿着锤子将一辆白色轿车的驾驶位窗子凿开,顺手把车门打开。
下一幕,让人更为惊讶!
程某将火源扔进车里,没一会车子就着起来了。
后续他用同样的手段,又去点燃其他车辆。
火势着得很大,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后,将火扑灭。
现场的一些情况,恰好商铺外的监控都有拍到。
就这样警方在当晚就把该男子抓了起来。
有网友说:这是有什么深仇大恨吗?又撬车又纵火的,这种行为很恶劣,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
官方通报来了,真相曝出
5月31日,当地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涉事男子是江西广信区人。
他因为一些情感纠纷致使自己情绪失控,实施纵火等违法行为发泄自己内心的不满。
看到这里真是对该男子无语了,这是恋爱脑?还是无脑?
受损车辆中有一部分是某车行的,车行老板张先生发声:
有7辆车不同程度受损,我也不认识该男子。
对此有网友吐槽道:这种人为纵火车辆被烧毁,车主的损失谁来赔偿?
该男子肯定避免不了刑事处罚,如果他的经济能力无法完全赔偿的话,那么车主该何去何从?
车辆保险,是否会对此种情况进行赔偿?
笔者去查了下相关法律规定,在上了车辆损失险的情况下,这种人为纵火导致车辆受损的情况,保险公司需要理赔。
实际上的操作可能是“代位赔偿”,保险公司先赔偿车主,然后他再去找纵火人追偿。
具体我们可以看下面的图片解释。
网友坐不住了,看看怎么说
- 有的网友调侃道:江西今年不断上大分,前有“提灯定损”,现有“因情烧车”。
- 还有网友议论道:感觉这男子早就想好了呢,他能干这事,就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了。
- 这男的38岁了,思想怎么还这样幼稚?感情上的事还想不清楚?情感纠纷也不能这样发泄,自己把自己送进去了,你纠结的那些人在对面正在嘲笑你。
结束语
程某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做出这样的恶劣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有情绪上的不满,可以有很多方式发泄,但是唯一的要求是不能违法。
我们要做一个知法、懂法的人,切莫为了一时爽,害了自己一辈子。
你怎么看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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