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后,各地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无论是在职的,还是退休的,都能享受门诊报销待遇,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保费负担。

随着医保共济改革的深入,各地也在门诊报销待遇上不断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近日,山西医保等部门发布通知,对门诊报销待遇进行调整,门诊报销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有变,具体看看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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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发布门诊报销待遇新规

山西省门诊共济制度于2023年1月1日启动,一年多过去了,根据执行情况,近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牵头,联合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药监局等三个部门,发布了《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对门诊报销待遇进行优化调整。

这是一个关于山西参加职工医保方面的门诊报销新规,目的是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优化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减轻参保老百姓门诊看病负担。

在门诊待遇方面,对门诊报销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进行了优化调整。

第一,起付累计达到300元,不再设置起付标准

医保共济改革后,很多地方设置了门诊报销起付线。

本次优化调整,继续执行按次起付,一、二、三类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分别为80元、50元、30元,如果个人累计达到起付300元,将直接取消门诊起付线,这就意味着,门诊花费越多,实际报销待遇越好。

当然,这要受到封顶线的限制,下面看看对于封顶线的调整,有什么变化。

第二,封顶线标准提高

封顶线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待遇。

对于在职人员来说,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500元,在原标准上提高了700元。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000元,在原标准上提高了1000元。

通过对比,退休人员待遇在调整后比在职人员高了500元。

第三,门诊报销比例提高

在一、二、三类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并不一样,一类机构报销比例高,三类机构报销比例低。

对于在职人员来说,在一、二、三类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55%、60%、65%,分别提高了5个百分点。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在一、二、三类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60%、65%、70%,分别提高了5个百分点。

通过对比发现,退休人员的各级报销比例分别比在职人员高了5个百分点。

如果是在定点零售药店支付费用,支付比例按照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收费类别定点机构支付比例执行。

另外,对于乙类药品,先行自付比例统一调整为5%。

医保新规什么时候执行?

山西发布的门诊报销新规,传递了一个积极信号,让参保职工享受更好的门诊医保待遇。

新规很好,那么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呢?

通知明确,新的门诊报销待遇从2024年7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5年。

以上就是山西医保局牵头发布的医保门诊报销新规,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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