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对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对未成年被害人家属提出的申请撤销被告人监护权案件依法支持起诉。5月31日,法院对该起申请撤销监护权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对我院的支持起诉意见予以采纳。本次庭审,我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对庭审各个环节的检察履职进行监督。

(申请撤销监护权案宣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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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销监护权案宣判现场)

该案是湘桥区首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件,也是我院在民事检察领域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动全社会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创新实践。

(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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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

检察履职

检察履职

被告人阿军(化名,下同)因对其二名未成年子女小杰、小花(均为化名,下同)实施暴力侵害,经我院提起公诉,被法院定罪判刑。判决后,被告人阿军表示认罪伏法,目前判决已生效。

虽然被告人阿军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两个孩子受到的伤害已然形成,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让他们可以有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承办检察官认为,阿军的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子女的身心健康,除应受到刑事处罚外,已不适宜再继续担任小杰和小花的监护人,于是向小杰和小花的母亲阿梅(化名,下同)发出《申请撤销监护权告知书》,详细告知其有向法院申请撤销阿军监护人资格的诉讼权利,并及时协调湘桥区法律援助中心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全程跟进,为小杰、小花、阿梅提供法律帮助。

(收取被害人家属《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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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被害人家属《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申请书》)

同时,为促进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全面、有效保护,我院积极履职,多次主动协调公安、法院、镇政府等部门,对小杰和小花的家庭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查、评估,并委托社工为小杰、小花和阿梅进行心理疏导。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承办检察官为小杰和小花送去了节日礼物,鼓励他们好好学习,也提前祝福他们度过一个温暖快乐的儿童节,希望他们能早日走出阴霾、健康快乐长大。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跟踪回访,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救助工作。

(检察官为小杰和小花送去法律书籍及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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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为小杰和小花送去法律书籍及礼物)
(社工为小杰、小花进行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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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为小杰、小花进行心理疏导)
(社工为阿梅进行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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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为阿梅进行心理疏导)

我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接下来,我院将积极采取“检察+”方式,综合运用惩治、监督、预防、教育等方式,多维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方位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