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开国功臣周勃,身经百战,官场上也是千锤百炼,威震天下,无所畏惧。

后来,他进了一趟监狱,出来之后,他说:

“我指挥大军,破百万敌兵如儿戏。却从没想到一个监狱牢头这么大的威风!”

周勃原本是个为丧事吹箫的——类似于西北部分区域丧事中的吹鼓手。

但他参与了秦末汉初所有的军事行动,灭秦,征项羽、定内乱、御匈奴,真正的身经百战。厉三朝,官至太尉、丞相。西汉初期军政两界的最高权力,他都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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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的官做到多威风?

可以举个例子——

每次退朝时,他可以大摇大摆走出去,而汉文帝却注视着他的背影,行注目礼送他离开,皇帝甚至亲身相送,站着目送。

这人臣待遇,可算是登峰造极了。

但就这么一个叱咤风云的风光人物,却在监狱里被吓怕了。

普通执法者的威风,远比周勃这种东征西战的大将威风多了。

因为他们暴力执法手段,不是丞相、太尉之流能想象的。甚至法都不能想象,

甚至法本身都不能想象,不管是古代帝王所谓之国法,还是如今的大公之法。

说到底,因为执法者是人。只要是人,就有可能出现任何情况。当然了,执法者也只能是人,这是个无可避免的死结。

汉代的狱吏,实际还不算是编制内的,只是不入流的官,当然,他做官的机会要比别人大。

虽然职位不高,但他们却是治人的人。

具体的管理权限都归他所有,比如,牢房条件如何?跟谁关在一起?给不给合格的饭菜?

他可以在小地方上折腾你,为难你,你还拿他没办法。他也可以对你比较仁慈,甚至友善,或者,至少有点底线。

但经常出现没底线的——法的底线,做人的底线,他们都可以上下跳腾,随意发挥。

所有的吏都一样,不仅狱吏。

实际上,国家行政的执行如何,恰在这些普通公务员,也就是吏的手里。

因为他们是直面事情,直面普通人的。正宗的官未必能接触到老百姓。比如周勃,虽然他曾是百姓,但为太尉为丞相后再想接触百姓,那基本不可能了。

丞相只管人,不管事儿。

有一次,汉文帝问丞相周勃,全国一年有多少刑事案件?

周勃:不知道!

皇帝又问:天下粮钱出入的总账多少?

周勃:不知道。

两个不知道后,皇帝也懒得理他了,转头去问左丞相陈平。

陈平也不知道,但他说,这些事没必要问我,我是丞相,又不是出纳会计。这些事,各有其主。

陛下想问决狱,问司法部门负责人,想问钱粮,找主理钱粮的官。

皇帝不明白了,说:这些事都有人做,那么要丞相干嘛?

陈平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地说:

丞相,是管官的,陛下如果问百官如何,丞相不知,那么丞相有罪。

所谓宰相,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百官各司其职而已。

皇帝竟然说,有见识,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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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勃常在军中,打仗的事他都懂,做丞相就不怎么样,于是埋怨陈平,你怎么不早点教我这些?

陈平说,怪谁呢?你一个当丞相的,不知道丞相的责任是啥,还怎么干?这要动脑子,难道陛下问你长安城中有多少盗贼小偷,你还要给报数字?

可见,官是定政策,理人事的,丞相如此,一般大官,一把手,也是如此。

具体做事的,直面百姓的,往往是吏。

换句话说,法,或者政策,具体执行的人,往往是吏。

这导致执法形态千奇百怪,上若宽松,下则可以各行其是,甚至公然粗暴,肆无忌惮。比如你去窗口办事,遇上的办事人员(吏),非但态度恶劣,甚至故意折腾你,都是大有可能的,而他这么做的原因,有可能只是他今天心情不好。

但他有恃无恐,因为他是你路上躲不过的关卡。

某些手段用在高官贵族身上,他们都会如周勃一样承受不住,更何况普通人。

他甚至可以掐着你的喉咙问够不够粗暴!

而承受者只能默默承受,毫无反抗之力。

为俗吏所辱常使人惊惧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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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曾举过例子。

他说猛虎在深山,百兽震恐,但当猛虎被关在笼子里之后,什么虎威,根本不存在,只能摇着尾巴求食,槛阱之中的猛虎,不如流浪狗。

所谓平常的“待遇”——脚捆手缚,暴肌肤,受榜箠,幽于圜墙之中,见狱吏则头抢地,视徒隶则心惕息,这还是最下等的受辱。

以前的手段,还有辱祖先,辱自身等,总之,一人受困,全家不安。

以前的法,偏颇很大,因为其基本逻辑是为帝王服务的。这很大程度上导致执法者只看目的,不管手段,比如,只看帝王的脸色和心情。

只要目的达到,什么手段根本不重要。手段也没有合法与不合法的说法。重要的是合适。

比如汉高祖刘邦进咸阳,在白鹿原与观众父老约法三章,只约定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其余秦法,一概不用。

百姓欢呼雀跃,生怕刘邦不当汉中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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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与繁复严酷的秦法其实区别不大,只是用在当时合适。秦法甚至有刑弃灰于道的,即你去扔垃圾,掉在扔在路上,都是受刑的,刑,是要开刀的,肉体要受苦。

也就是,秦法把丢垃圾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归纳为刑事犯罪中,换成现在,连个行政处罚都算不上。

但秦国以严法而成虎狼之势,并吞六国,也是合适。

同时,这也与在位者的心志理想息息相关。

比如秦二世胡亥,他的人生理想是,快乐主义。因为人生世上,如白驹过隙,要及时享乐,天天高兴,悉耳目所好(挺好听的,看好看的,像你晚上刷抖音看小姐姐跳舞那样),穷心志所乐(怎么高兴怎么来)。

当然,他倒也不是想一个人这样,而是想与天下万民同享此乐。

这当然很幼稚。

但赵高撺掇说,好办,严法刻刑即可,有罪的连坐,灭族,灭大臣,远骨肉(六亲不认)。让没钱的人有钱,没身份的人有身份,就可以了。

把李斯都逼得说违心话,上书说,啊,一切都是正确的,我们刑弃灰于道,是很有道理的。

掉个垃圾,是很小的罪,却受刑,是很重的惩罚。不合常理,不合逻辑,但是只有圣明之主才可以这样做。深督轻罪,可以杀鸡儆猴,轻罪重罚,重罪可想而知,所以老百姓绝不敢犯法。

这种法,你遇上了走路姿势都不敢太嚣张。

但刘邦白鹿原约法三章,汉建国之后,却基本用回了秦法。

因为很多事还没尘埃落定,治国不如单纯的打仗,简单的约法三章可不行,只能凑合着继续用秦法。

后来吕后、汉文帝、汉景帝,都曾陆续去除一些刑罚。

到了汉武帝,情势更复杂,文韬武略出众的汉武帝又偏偏很任性。凡事也只看结果,达到目的就行,而执法之吏,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所以,汉代的执法者,粗暴的很多。

上面说了,粗暴其实不重要,达到目的才行,可以粗暴,也可以温和。

举个例子,刘邦一生中唯一一次遭受刺杀的事情暴露,刘邦的女婿赵王张敖牵扯其中。张敖的门客贯高等人,不怕灭族之祸,为张敖辩白。

贯高先是挨打受刑,身上皮肤没有一块可以再下棍棒鞭子的,这叫皮开肉绽,体无完肤。

这是粗暴。

但贯高毫无惧色,口口声声说刺杀与张敖没关系。

刘邦于是又派贯高的老乡去谈判。

谈话过程很温和。

最终,贯高的话被采信了。

有人听到法家说“以法治国”,就佩服得不得了,其实这种法纯以帝王权位为主,执法者更是粗暴嚣张,甚至不讲规矩。因为这样最合适,也最有效。

这就分了等级,执法者至少在人们眼里,是更高等级的。

现代法的角度不同,讲以民为基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然而,理虽如此,却不一定人同此理。民的观念,有时尚停留在过去,至少认为执法者比自己高一等,甚至有惧怕心理。而执法者的观念,也有不跟随此理的。

孔子的弟子子路,穿着如乞丐,或者穿金戴银,他都面色自若,既不自惭形秽,也不觉得高高在上。孔子赞叹他的气质,说也只有子路能做到这样了。

但并非人人都是子路。有些人,换身衣服,便是一种姿态。

这往往导致他们的心理被放大,粗暴时可以很暴,温和时又显过分,几如虚伪。

这就导致法虽平等,而所遭遇却大不相同。

而且,这是个无法完全解决的问题。恐怕永远是个问题,除非执法者不再是人,而是程序统一标准的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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