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6月4日报道,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涉嫌受贿、内幕交易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分别调查、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骆玉林利用担任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青海省委常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部长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骆玉林作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涉及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明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骆玉林出生于1958年8月,河南新野人,研究生学历,1976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23年5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国务院国资委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骆玉林的从政经历大部分在青海省。从1976年到2015年,骆玉林都在青海任职,最初是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八宝乡知青,后在祁连县先后任县磷肥厂出纳,县革委会通讯员,县财政科会计,县财政局副局长、局长等职。此后,骆玉林进入海北州再到省政府部门任职,担任过海北州财政局副局长、局长,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青海省财政厅副厅长,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青海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等职。

2004年,骆玉林升任青海省副省长,期间兼任过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青海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青海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西宁市委副书记、市长,西宁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西宁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

2015年,骆玉林离开青海,任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2018年9月,骆玉林任国资委党委巡视组组长。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是副部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