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张秀峰律师刑事辩护研究

简单说一下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假冒注册商标罪不以涉案商品已经销售或者交货为构成要件,只要认识到自己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实施了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就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能否以账本记录的销售金额定罪?账本如果得到犯罪嫌疑人的确认之后,就具有了证据效力。如果否认就需要解释销售金额与账本中记录的金额存在出入的原因。关于销售的金额和数量,不仅要结合账本,还需要结合犯罪嫌疑人供述以及进货来源、销售流向等信息,关于最终金额认定并不是一个较为简单的认定过程,而是要结合在案的所有证据作出,所以仅有账本的情况下,能否认定案件的数额,我想应该是否认的,但是账本如果结合其他在案证据,那么就可以认定最终的销售数额。

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看的是证据,且全案证据必须形成证据链条,排除合理怀疑。因此,辩护律师的一大作用就是根据卷宗寻找证据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