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中午,多益网络官方发布微博称,多益网络对《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提出反对意见,并宣布将退出中国互联网协会。

上周,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针对未成年人网游退费问题细化了标准,并根据各方过错情形,明确划分了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监护人等责任方的担责比例。

该团标规定,若游戏方未落实充值限额要求,导致未成年人超额充值,承担100%责任;若游戏方已落实相关要求,但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绕过相关措施等监护人存在过错的情况,游戏方也要承担30%-70%的责任。

多益网络认为,尽管其不欢迎任何未成年人注册,但依旧会被造假者侵害。如果厂商在全无过错的情况下,也要承担损失,奖励造假者,必然导致鼓励造假,导致国家实名制要求被更严重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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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成年人帮助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设施,甚至假冒未成年人要求退款的案例在游戏行业已屡见不鲜,游戏业对其已经忍耐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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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澎湃新闻客户端北京互联网法院文章

但在游戏公司长期处于道德上的不利位置,以至于在面对未成年人退款事宜时,只能尽可能退还充值,消除影响。对此种行为的放任,甚至延伸出了一种新型的互联网黑产!

据《法制日报》报道,成年人退款背后,有些是成年人为了套取主播福利,伪装成未成年人的恶意退款,再把主播送出的礼物转手卖出谋利。还有一部分人盯上了未成年人退款的“商机”,表面上提供协助未成年人退款服务,暗地里却以“资料费”“预付款”等借口骗取钱财。

可见,面对问题不追求事实,公正和解决,一味“息事宁人”,默认游戏公司多担责的做法,不但没能更好保护未成年人,甚至催生了新型互联网黑产,还让一些未成年人成为骗子的“盘中餐”。

只有直面问题,才能真正保护好未成年人。

附团标关于责任承担部分:

若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未落实充值限额要求,导致用户在实名信息为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超额充值,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承担 100%责任;

若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已依法配置防沉迷措施,但存在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限制等监护人过错情形的,就相关未成年人超额充值部分,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相关消费过程中防沉迷措施的有效性等情况承担对应责任,建议一般责任比例为30%-70%,存在特殊情形可在此基础上相应调整,监护人承担剩余责任;

注: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监护人提供本人或其他成年人的身份信息用于实名认证、提供已完成实名认证的本人或其他成年人的账号、帮助未成年人通过人脸识别等身份核验机制。

若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已依法配置防沉迷措施,但存在监护人未充分履行监护人责任等过错情形的,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相关消费过程中防沉迷措施的有效性等情况承担对应责任,建议一般责任比例为 30%-70%,存在特殊情形可在此基础上相应调整,监护人承担剩余责任;

注:监护人未充分履行监护人责任等过错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监护人明知或应知未成年人存在绕T/ISC XXXX—XXXX5过防沉迷限制而未采取有效监护措施,导致未成年人超额充值的,如未成年人使用爷爷奶奶等近亲属或其他成年人身份信息用于实名认证、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租售平台租赁或购买游戏账号、未成年人与其他成年人共享游戏账号等;(2)监护人未妥善管理本人银行卡、支付账户、支付密码等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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