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首席记者 张弓长 记者 范亚康) 6月3日,记者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交通事故专业审判团队日前仅用2小时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并当即履行。

据了解,4月25日6时47分许,被告马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伊金霍洛旗阿镇迎宾大道与原告靳某某驾驶的捷达牌出租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及车内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马某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这起交通事故不仅给原告带来车辆损失、营运损失等,还造成原告靳某某及出租车上两名乘客受伤,间接导致乘客延误飞机。原告靳某某先行垫付了乘客医疗费、住宿费、机票损失等费用。为此,原告靳某某与被告马某某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无奈之下,诉至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车辆系出租车,存在营运损失,且被告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特殊情况,为了尽快定纷止争,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结合原告诉讼请求及相应证据,在当事人双方的见证下,逐一确定了原告的损失数额,被告马某某对于原告靳某某除了营运损失外的其他损失表示认可。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营运损失数额,承办法官结合原告的营运流水及被告的履行能力,站在双方的角度上,分别讲清利害关系。最终,双方同意以40500元一次性解决纠纷。

该案从调解到履行完毕仅用时2个小时。对此,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的高效办案竖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