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美通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案件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相对人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日期
平遥县美通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平遥市监处罚〔2024〕19号平遥县美通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1.没收违法所得1512元;2.并处罚款70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2024.5.17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