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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

为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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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分为六个部分。

(一)深化城市医院支援县级医院工作。各地结合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好已有合作关系,按照“统筹布局、分区包片”的原则,组织省内城市三级医院支援县级医院,采取“一对一”为主,“一对多”为辅的形式进行支援帮扶,提高县级医院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快培养专业人才梯队、完善畅通双向转诊机制。

(二)组织城市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网格化布局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专科联盟为载体,安排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巡诊带教培训,带动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医疗资源下沉共享、建立联系机制、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三)部署县级以上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组织城市二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分梯次支援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支援村卫生室,加强人员派驻,创新联合工作模式,支持基层全科医学科和特色科室建设。

(四)开展县乡村巡回医疗。建立巡回医疗制度,组织城市三级医院到县、乡定期开展巡回医疗,县(区)级医院到乡、村定期开展巡回医疗,乡镇卫生院负责村级巡诊服务,科学确定巡回医疗频次,根据受援地区的实际需求,开展疾病诊疗、健康宣教等服务,增加对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

(五)利用信息化手段连通各级医疗机构。推进医联体内信息系统统一运营和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各级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远程医疗服务模式。鼓励提供互联网诊疗,提升医疗服务可及性、便捷性。

(六)组织实施。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激励约束、强化考核评价、积极宣传推广,推动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新闻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

争上游有话要说:

目前国家特别重视以信息化为抓手来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通知》也重点强调了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的之间的信息互通。事实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了大量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这些服务产生的数据对我国卫生健康、疾控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卫健委、疾控局可以依托各级医院、相关部门数据联动,开展多种传染病监测和风险研判,科学指导疾病防治工作。数据流动起来才有价值,争上游科技创新提出“疾控监测预警平台”方案,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打通传染病多渠道监测系统与原有的公共卫生监督平台,联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部门,专为疾控系统打造一个可面向全国推广的系统化、规范化、样板化的疾控监测预警平台。

二、山东省启动医疗服务提质增效行动

近日,山东省医疗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启动仪式在青大附院崂山院区举行。为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5月31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医疗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宣布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深入开展“医疗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并确定五个方面 20 条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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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服务效率提升行动

1.推行“一站式”服务中心。

2.完善预约诊疗服务。

3.推行“潮汐式”门诊管理。

4.推行候补挂号功能。

5.推行“预住院”模式。

(二)老年人“数字鸿沟”跨越行动

6.拓展挂号渠道。

7.优化窗口服务。

8.推广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

(三)诊后服务延伸行动

9.推进出院患者随访服务。

10.推动延续性护理服务。

(四)服务模式优化创新行动

12.扩大疼痛综合管理覆盖面。

13.扩大多学科诊疗覆盖面。

14.优化日间、微创医疗服务。

15.深化临床药师服务。

(五)服务支撑能力提升行动

16.深化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17.加强急诊救治衔接。

18.加强临床用血服务。

19.建立友好型就医环境。

20.引导患者科学有序就医。

新闻来源:健康山东、山东省卫健委官网

争上游有话要说

健康是幸福生活最重要的指标,开展医疗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是切实提高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的重要工作。医院是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为推动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基层医院管理水平,争上游科技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借助数字化手段创新搭建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系统面向医院、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室、医疗美容机构等全部医疗机构,覆盖面广泛,设置的依法执业自查指标近千条,通过系统可以简化院内自查流程,提升自查效率,最终实现多元化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提升,规避医疗纠纷。监管部门通过系统向医疗卫生机构下达自查任务,实现远程监管,同时可以将依法执业自查监管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定级、评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行业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医疗机构校验和确定“双随机”抽查频次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