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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鸡市开展安头盔佩戴集中整治行动以来,渭滨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全警动员,全员上路,集中优势警力,全天候整治,全覆盖宣传,全力以赴查处劝导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车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截止6月5日共查处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128起,劝导纠正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1200余起,全面提升了辖区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车头盔佩戴率,有力促进了道路预防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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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行动中,渭滨大队认真落实市交警支队《紧急通知》要求,按照大队领导包抓中队,机关各部门和中队领导包抓警区,民警包抓路段的分工,在辖区17个主要路口设置整治宣传点,充分利用“双微”平台公众号高频次不间断曝光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同时,大队还继续发挥以往“共享头盔”进小区,“七进”交通安全宣传,源头排查治理,农村劝导站等作用,创新推出了安全头盔“警示贴”。对驾乘电动自行车首次不佩戴安全头盔给予警告,并在车辆显示位置粘贴“警示贴”,真正起到了“警告”违法车辆,“警示”周围车辆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整治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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