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山西沁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6月3日7时许,沁县某居民小区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造成1人死亡。案发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全力开展侦查工作。当日19时45分,犯罪嫌疑人安某红在沁县郭村镇与沁源县交口镇交界处被抓获。现初步查明,6月3日7时许,犯罪嫌疑人安某红(男,59岁,沁县定昌镇人)持刀将被害人郭某宇(男,58岁,沁县定昌镇人)刺死。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安某红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6月5日,有媒体曝出,死者郭某宇为“公职人员”。“公职人员”引发网友关注、猜测,到底是什么身份?嫌疑人杀人动机是啥?两人的矛盾是因公还是因私?从警方公布的信息中可以看出,死者和嫌疑人都是沁县定昌镇人,死者58岁,还有两年就要退休了。行凶者59岁,已经马上到耳顺的年纪,还有什么看不开的,一把岁数了去犯罪。作案时间在早上7时许,在小内,说明行凶者对被害者居住地非常了解,可能提前进行了观察,甚至有可能在小区进行了蹲守。这说明两者有非常深的矛盾,否则,不至于做出如此极端事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媒体通过剥丝抽茧,追寻其中的蛛丝马迹,发现政协沁县委员会6月5日发布了一则讣告:沁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郭建宇同志,负责清理违规占有国有房屋工作,被违规占有人行凶,于2024年6月3日7时许不幸遇难,因公殉职,终年58岁。兹定于2024年6月7日上午8时在县殡仪馆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过核实,证实被刺死的“公职人员”为县政协主席,正处级干部。一个县里边,正处级干部仅有四五个,属于县级社会里的顶级存在,在一县之内是呼风唤雨的存在,怎么会被一个普通百姓一下刺死了?县政协的讣告说是因公殉职,政协主席生前“负责清理违规占有国有房屋工作,被违规占有人行凶”。
县政协主席作为县四家班子之一的成员,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县政协的工作,包括协调各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活动、民主监督等。县政协主席通常享有较高的政治地位,有时候会参与到县级的一些重要决策过程中,但这主要是在提供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角度,而非行政管理。既然政协主席的主要职责不是行政管理,郭某宇为何会负责清理违规占有国有房屋工作?这种具体工作不应该是由职能部门去负责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网上搜索郭建宇的履历,公开信息显示,郭建宇,男,1966年10月出生,山西襄恒人,毕业于中央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本科。他1986年9月开始参加工作,曾经担任过沁县财政局办公室干事,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团县委副书记,定昌镇党委书记、镇长等。这些经历与嫌疑人安某红并无交集。但是,2006年4月—2011年5月,郭建宇任沁县定昌镇党委书记、镇长,而安某红正是定昌镇人,两人应该在这段时间内产生了交集。就算是2011年5月,距郭建宇被刺,时间也已经过去了13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时间未能化解仇恨。是什么原因导致安某红走向绝路?安某红的邻居说,安某红已经离婚,一个人独居。
案件发生后,有部分网友因为死者是“公职身份”,是政协主席,而认为可能存在以权欺人等不公现象,才导致了嫌疑人铤而走险,个别人甚至不同情死者甚至为嫌疑人叫好。官方的讣告明明白白地写着“因公殉职”,却仍然未能让部分网友放下“偏见”。相关部门应当公布更多背后的真相,只有让真相说话,才能平息网友的“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