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事件,回到法治的框架内审视,就应该依法行事,该还钱还钱,该起诉起诉,该走法律渠道走法律渠道

6月6日,贵州省联合调查组通报六盘水市水城区马某某伊案情况。今年2月,有媒体报道了六盘水市水城区马某某伊案,引发社会关注。真实情况究竟如何,成为很多人心头的疑问,现在调查组的通报,能够澄清迷雾。

通报的核心内容,首先确认了马某某伊与六盘水市水城区项目业主方存在债务纠纷,经代理律师提议并商马某某伊同意,雇佣其他人员采取了蹲守、尾随、偷拍偷录、GPS定位器跟踪等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进行威胁。

其中,5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均认罪悔罪,可不予刑罚处罚,作相对不起诉处理。10人实施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可不以犯罪论处,作法定不起诉处理。

其次,马某某伊承建的项目中,有7个项目应付工程款11877.45万元,项目业主方于案发前已支付8821.1万元,欠付的3056.35万元已于2024年5月17日支付完毕;另外3个停建未完工项目,因项目管理混乱,相关纠纷仍处在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审理之中。

从通报呈现的事实来看,确实不能简单论是非,马某某伊与项目业主方存在债务纠纷是事实,采取非法的手段侵犯他人隐私也是事实。现在欠债问题已解决大部分,对马某某伊等人作不起诉处理 ,也是考虑到他们采取的非法手段存在犯罪情节轻微等因素。

需要明确的是,“不起诉”不等于无违法犯罪行为,通报所述的蹲守、尾随、偷拍偷录、GPS定位器跟踪等行为,已跨越正常讨债的界线,构成违法犯罪。而另一边,如果项目业主方把欠付的金额在事发前给付到位,事态可能也不会演变到这一步。

事实上,涉及一些具体的建设项目,从承包到后续落地的环节很多,可能会滋生模糊空间与不规范地带。无纠纷则好,一旦有了冲突,不小心就变成多方扯皮。

现在,马某某伊拿到了欠款,可也将自己置于犯罪的险境。而项目业主方,该付的账还是要付,还可能因为这件事给地方的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法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法治也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起事件,回到法治的框架内审视,就应该依法行事,该还钱还钱,该起诉起诉,该走法律渠道走法律渠道。唯有如此,才能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打造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厚植土壤。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守一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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