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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确定我市中小幼

暑假放假时间

和秋季开学时间

暑假放假时间

幼儿园、小学、初中、特教学校和中职学校定于7月1日,高中定于7月6日暑假放假。

秋季开学时间

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教学校、中职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9月1日开学。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

(一)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非毕业年级质量监测在2024年6月26日—27日两天内完成。

(二)高中期末考试。普通高中高一、高二期末考试实行全市统考,具体由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高一、高二期末考试时间为2024年7月2日—3日,共两天。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及新学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会管理局、仙女湖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校(园):

为做好2024年暑期及新学年秋季开学工作,合理安排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暑期生活,切实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控辍保学,确保秋季开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及新学年秋季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高中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非毕业年级质量监测在2024年6月26日—27日两天内完成。

(二)高中期末考试。普通高中高一、高二期末考试实行全市统考,具体由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高一、高二期末考试时间为2024年7月2日—3日,共两天。

二、暑期放假和新学年开学时间安排

幼儿园、小学、初中、特教学校和中职学校定于7月1日,高中定于7月6日暑假放假。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教学校、中职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9月1日开学。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放假时间安排,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严禁挤占学生休息时间。

三、切实做好放假前的各项工作

(一)扎实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校要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入、遴选、确认和公示工作,做好学期个人总结和班主任评价工作,整理、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

(二)强化学生生命健康教育。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组织假前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重大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通过《暑期致家长的一封信》,切实加强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教育工作,全面落实“1530”安全教育要求,重点聚焦防溺水、消防、食品、交通安全、传染病防控等,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指导家长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配合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认真安排师生假期活动

(一)合理安排教师暑期学习生活。利用暑期,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广大教师敬业爱生、奉献教育的自觉性、主动性和使命感;组织教师参加“万师访万家”活动,并做好家访记录,做到“一人一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门家访100%覆盖,教师参与率100%;做好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做到“不培训不上岗”;适应新高考要求,强化高中教师“三新”培训,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安排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做好普通教师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暑期“充电”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二)科学指导学生暑期生活。各地各校要积极利用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社会资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主题活动、文化活动和社团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研究学习、研学实践、劳动实践等,提高学生动手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养成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要按照“双减”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严控学生暑假作业总量,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暑假作业,3~6年级暑假书面作业一般每天平均用时不超过90分钟,初中不超过120分钟。各中职学校不得在暑假期间安排学生实习或组织学生外出勤工俭学。要教育学生科学爱眼护眼,正确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防止沉迷网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障充足睡眠;按规定布置暑期体育作业,要求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保障户外体育锻炼时间,增强自身体质。要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管理,注重与孩子的沟通交流,不额外增加孩子负担,培养良好的家庭关系和亲子关系。要积极组织开展“假期读好书”活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开展有益阅读,美化心灵,健康成长。

(三)积极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各地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根据学生和家长的合理需求,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统筹合理安排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要以看护为主,合理安排服务内容,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暑期托管服务的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二。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五、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一)严禁违规招生。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积极利用网上招生平台,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做到“十个严禁”,特别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跨区域“掐尖”招生,严禁以各种形式提前组织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争抢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办学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招生。要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义务教育全部实行均衡编班,不能以任何名义按层次设重点班、特色班、实验班,更不得以办重点班、实验班等名义向学生收费。

(二)严格控制大班额。义务教育学校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县域内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以内。

(三)严禁违规补课。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政策要求,除高三年级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在校自习;高三年级暑假补课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补课时间安排要在放假前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全市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利用暑假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兴趣班、提高班等。除高一年级组织学生军训一周外,所有高中学校(含补习班)不得提前开学。不得出租(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各类文化补习班、暑假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在职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补习班兼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办学行为的督查,对不规范的办学行为,经查实后,将严肃处理。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0790-6442641。

(四)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各地要及时在官方网站上定期公布本地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并利用暑期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活动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引导学生家长合理选择、理性对待,不盲目给孩子增加额外负担。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开展安全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不断净化校外育人环境。

(五)健全控辍保学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做到“一县一案”,组织开展秋季开学劝返复学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因贫因病辍学。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认真做好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留守儿童等困境学生的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着力排查随迁子女、流动人员子女入学情况,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女德班”“私塾”“学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六、做好秋季开学准备工作

各地各校要认真制定新学年各项工作计划,做到早布置、早落实。要尽早与新华书店取得联系,确保各类教材和教学用书提前到位。要认真做好校园环境维护、校舍安全排查、校产财务清理、文书资料归档及教学设备、教学仪器的维修、购置等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学教育教学工作能进入正常状态。各高中学校要提前做好高一新生军训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前后高一新生为期一周的军训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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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余市融媒体中心、新余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