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就一起盗伐林木案,赴案发地召开公开听证会,以“上门听证+以案释法”方式,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送法进乡村。

自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庞某会与被害人庞某坚因相邻山林地权属问题一直争执不断。2021年初,双方因矛盾激化,庞某会砍伐了庞某坚相邻林地林木蓄积量10立方米,涉嫌盗伐林木罪。

案件移送到邕宁区检察院后,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庞某会盗伐林木,是因不满双方林权证划分的山林边界,又无法通过重新确权所致。考虑到双方之间系同村关系,事发有因,造成的损失不大,检察官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但双方在林地使用权界线划分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为避免小案变大案,乡亲变仇人,检察官最终决定赴案发所在地村屯,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借助社会力量共同促进矛盾的解决。听证会邀请了五名听证人员,以及镇政府、林业所、司法所、村委等三十余名相关人员参与旁听。

听证会上,检察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组织各方充分发表意见。与此同时,检察人员和听证员从“法、理、情”的角度,全面释法说理,客观分析利弊,耐心教育劝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庞某会当场支付庞某坚赔偿金人民币一万元。听证会评议阶段,五名听证员一致认为应对庞某会作不起诉处理。邕宁区检察院最终采纳了评议意见。

听证员、南宁市邕宁区人大代表马瑜表示:“检察机关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将庞某会一诉了之,而是细致地了解案件背后的原因,耐心开展释法说理和组织和解工作,让老百姓真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做到法理情统一,让检察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听证会后,该院检察官还就该案向村民们进行普法宣传,引导大家遵纪守法,面对生产、生活中的矛盾纠纷,要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底线。而针对被不起诉人与被害人提出的山林权属纠纷问题,邕宁区检察院在引导双方依法依规予以主张的同时,还积极协调推动镇政府、林业等部门依法处理,从根源上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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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邕宁检察

编辑 | 刘岩

审核 | 田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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