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很多人或者企业无法从国有大银行或者其他大型民营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比如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体的小型企业。于是,这部分群体就把目光转向了小贷公司或者民间借贷。但是因为利息比较高,大家习惯把这种借款称作“高利贷”。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小贷公司属于民间借贷,其实,这是个误区,小贷公司也和银行一样,属于正规的金融机构,只不过银行可以揽储,小贷公司不能对外揽储。

目前,最新的民间借贷利率必须遵守4倍LPR利率的规定,不能突破这个界限。既然小贷公司不属于民间借贷,那么其遵守的最高上限利率也和银行一样,只要不超过24%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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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还没有听说哪个银行放贷能达到24%的利率,作为小贷公司,目前的监管强度自然达不到银行的标准,小贷公司会不会就此按照24%的最高利率标准对外放贷呢?

24%,这个利率确实够吓人的,就连目前的民间借贷最高利率15.4%也远远达不到这个标准,那岂不是小贷公司放“高利贷”就合法了?如果清楚下面三个问题再来判断小贷公司的是否属于高利贷公司就容易判断了。

先要搞清楚高利贷的具体标准。

高利贷属于金融名称,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在我国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不同时期,认定的标准不同。以前,无论是小贷公司还是民间借贷,大家都遵守一个所谓“两线三区”的规定第一条线是24%,第二条线是36%,这两条线划分了三个区域,一个是无效区,一个是司法保护区,一个是自然债务区,就是24%-36%期间。如果民间借款利率超过了36%就可以认为是“高利贷”。

2020年8月20日调整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现在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85%,4倍就是15.4%,因此,如果民间借贷利率超过了15.4%,就可以被认定为“高利贷”。

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小贷公司又不同于民间借贷,小贷公司可以突破民间借贷4倍LPR的红线限制,最高对外放贷利率可以达到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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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要清楚小贷公司的性质。

以前由于小贷公司的定位模糊,导致坊间流传小贷公司对外放贷也和民间借贷一样,带有“高利贷”性质,这让小贷公司不明不白地背了很长时间的“黑锅”。

现在,已经很明确了,有7种地方金融组织的放贷不属于民间借贷,不需要遵循民间借贷的规定,这7种组织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

既然小贷公司属于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有关规定,不适用4倍LPR利率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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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要清楚金融机构的放贷上限。

金融借贷的归金融借贷;民间借贷归民间借贷,小贷公司放贷属于金融借贷,自然要遵守金融借贷的规定。

关于金融借贷利率上限,2017年就已经明确,金融借款合同的贷款人主张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换句话说,小贷公司虽然不受4倍LPR利率的限制,但是和其他金融机构一样,小贷公司放贷最高利率不能超过24%。

清楚了以上三个问题,我们再来回答小贷公司对外放贷24%是否属于高利贷就有了明确答案:只要小贷公司放贷利率不超过24%,就不属于高利贷。

虽然部分借款人对于小贷公司24%的利率比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还高有点难以接受,但这个利率确实是合法的,也不属于高利贷。这个利率上限高出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15.4%大约9个百分点,对于借款人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负担,但是只要小贷公司放贷利率没有超过24%,小贷公司就属于正规放贷。

对此,很多人表示,小贷公司竟然比民间借贷利率高这么多,真的让我们很受伤,心都碎了。

今日话题:小贷公司24%的利率,你能接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