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1%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至明年底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3年度未裁员或者裁员率不高于2023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援企稳岗

河北日报讯(记者解楚楚)近日,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河北省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为1%政策到2025年12月31日,落实国家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3年度未裁员或者裁员率不高于2023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该稳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

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需要注意的是,严重失信参保单位、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不享受此政策。

在提技能方面,河北省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保年限至2024年12月31日,并拓宽受益范围,对参保缴费1年以上、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而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经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补充说。

在保生活方面,河北省将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

“我们将大力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展翅行动’,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切实防范基金风险,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