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当然也很关心在今年春节期间发生的新冠肺炎。因为这样的一个高发传染病,导致全国各地正式上班的时间一推再推,甚至从全国统一的层面来讲,那么将法定节假日都从原有的1月31号延长到了2月3号才正常复工。但是这是全国统一的层面,实际上各个省份自行决定复工的日期都将近有一半的省区规定把正常复工的日期延迟到了2月10号,也就是在今天正常复工。
在此期间,实际上更多的人们所关心的问题是在这段时间之内,延长上班的这7天之后,自己的工资待遇,包括社保待遇会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或者工资待遇能不能够正常的发放呢?我们也注意到有很多工作单位自己内部决定。在国家法定日的基础上继续往后顺延休息时间,但是他也明确地提到,在不工作的这个一个月当中,会按照最基本的工资标准发放自己的公司待遇,社保待遇不受到任何的影响。
对于这样的问题,我相信每一个员工心里都是五味杂陈的,有些人觉得公司待遇少了还不如去工作,因为毕竟他可能自己身上背负的经济压力是比较大的,比方说自己有房贷有车贷,等各类的刚需支出,都是需要通过上班赚钱来应对这样的经济压力,个人负债。但同时,我相信任何一名员工,最首先应该考虑的还是个人的身体健康问题。
所以我们不能够盲目的去追求正常的工作,正常的拿到自己的工资收入,实际上在很多工作单位都停工的前提下,那么对于你本身的工作单位,我相信也是有很大影响的,因为你们工作单位在行业内部的上游产业甚至下游产业,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说即便你所在的工作单位复工生产,那么也从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原材料的购买,影响销路的。
所以说我们想要根本性的解决这样的一个问题,保证自己的员工不受到较大的利益损失和经济损失,那么我个人认为,还是等到春暖花开之后,还是等到真正我们在全国范围之内完全控制住这样的一个传染病的时候,那么我们全体所有的企业单位完全复工,那么自然而然会保证我们拥有一个正常的工资收入和社保待遇。
所以2月10号左右复工的企业可能也会占有相当一部分的比例,因为很多企业它可能长时间停工会导致自己无法承受这样的一个成本和压力,因为很多小微企业它有很大的成本,比如说房租成本,比如说各类成本还有人工成本等等之类的,所以作为企业主来讲。进一步的较早开工对于他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好处的,能够有效的挽回他们的损失,当然对于员工来讲,可能也有相当一部分的员工也想尽早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早拿到自己的全额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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