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省委金融办常务副主任、省委金融工委常务副书记、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巩海滨主持召开省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行长郭新明、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局长熊涛、江苏证监局局长凌峰和省委金融办副主任聂振平、省财政厅副厅长张国栋、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郝琳等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南京、无锡、苏州、南通市委金融办常务副主任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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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同志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金融工作论述摘编》,学习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学习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精神以及中央金融委员会、中央金融办、中央金融工委相关工作部署,研究讨论了有关文件和工作方案。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就进一步完善机制运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巩海滨同志作总结讲话。

会议认为,成立江苏省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省委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化央地金融工作协同的重要举措,对于更好发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各自优势、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共同推动全省金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强化省委金融办、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苏机构、省有关部门以及地方党委政府之间的监管协作、信息共享、政策协同,推动省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高效运转,形成央地协调联动、部门齐抓共管的金融工作格局,为加快建设金融强省,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信息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