秃子打伞,无法无天。女子怕走光,上班打伞,竟然遭单位开除。这单位是不是违背了劳动法,是不是无法无天?
王女士是深圳某公司员工。2019年6月24日,公司在工作区域内安装了多个高清摄像头,其中一个摄像头位于王女士工位的上方。王女士是公司的中层,认为该摄像头能够拍摄到其个人隐私,公司高管是男性,其所在位置易于走光,于是用两把伞遮挡该摄像头。
公司通过人事经理两次口头与王女士就打伞行为进行沟通后,又两次书面向王小妮发送了《警告信》。王女士坚持在工位上撑伞十多天。公司将其开除。王女士认为公司违反劳动法,将公司告上法院。
有网友说:当年奴隶主们为了监视买的家奴,督促他们不断地劳作,派人监视;如今封建奴隶主们伪装成资本家,安装各路高清摄像头监视打工人……
说实在话,在办公室里装摄像头,就像有人站在你背后,无时无刻不在监视着你,难免令人不自在,甚至有侵犯个人隐私的嫌疑。但是,在资本说了算的世界里,大部分人都忍辱负重委曲求全了。这名女士如果真是为了保护隐私而奋起抗争,也算令人敬佩。但是,说是怕走光,就有点矫情了,正常的办公场所,只要穿着正常点,一般情况下,并不会非常容易走光。
据了解,女子的工作单位不是一般单位,而是金融机构信贷岗位,公司安装监控完全符合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金融机构上班,打伞遮挡,约等于银行窗口没有监控,去这样的银行办理业务谁敢放心?这就像去医院看病,医生给你配什么药完全遮挡住,让你吃什么药都不知道,你不害怕?就像护士给你输液,用伞挡住,然后一堆药水混合就要扎你血管里,你放心吗?
女子的单位认为,她打伞的行为造成公司无法正常监管员工的工作行为,担心出现违规行为,影响金融安全。同时,女子的行为对其他员工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影响正常的办公环境。试想,一个单位的员工拒不执行公司的规定,会给其他员工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如果办公室里每个人都在头上打两把伞,办公场所成了什么地方了?
法院认为:公司安装监控摄像头的目的是为保证工作场所人、财、物的安全,且安装区域是多人工作的公共场所,并无不妥之处。王女士只要规范着装完全可以避免所谓“走光”问题。
王女士不服判决,将官司打到高院,高院也没有支持她的诉求。
这并不是资本家剥夺打工族,也不是不尊重隐私,更不是歧视女性,而是特殊单位的工作性质决定的。
保护隐私,是一种权利意识的觉醒。但是,过于强调保护隐私,又显得矫情。上班打伞是个性,需要找一个能包容你个性的公司。如果非要在金融等需要在阳光下作业的单位工作,只能牺牲个性。
女性身份不是保护伞,保护隐私不能超越必要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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