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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源于科技创新,正推动产业创新。国内外对于自动驾驶出行服务(Robotaxi)的热度持续上升。

日前,英国《自动驾驶汽车法案》(下称《法案》)获得王室批准,为自动驾驶汽车建立了包括车辆授权制度在内的全套法律框架,自动驾驶车辆不仅可以合法上路,还可以获得提供自动载客服务(automated passenger services)的授权。

英国政府称,《法案》将为自动驾驶车辆2026年在英国畅行铺平了道路;同时,《法案》的实施将会释放高达420亿英镑的行业潜力,预计到 2035 年还将创造 3.8万个技术性工作岗位。

不仅仅是英国,此前德国、日本等多个传统汽车制造国早已经针对自动驾驶立法,并从国家战略层面实施产业部署。在政策层面,早在2023年8月,美国旧金山批准Robotaxi在全区域全天候商业化运营,开全球先例;在立法层面,德、日、美等国已从国家战略层面实施产业部署,立法动作不断,通过打造“制度高地”,抢占行业发展先机。

在中国,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快速发展,相关政策也陆续出台,为规模化商业应用奠定了基础;全国50多个城市发布自动驾驶试点示范政策,北京、重庆、深圳、武汉等地在行业标准、监管体系、事故处理、商业探索等方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运行机制,为设置自动驾驶相关条款提供了大量实证案例。

企业方面,以百度萝卜快跑为代表的自动驾驶企业正在为商业化做最后冲刺。今年以来,百度萝卜快跑在武汉完成了跨长江的贯通示范运营,扩大了其自动驾驶服务区域和服务规模,并在部分路段实现7*24小时服务,推动自动驾驶从“区域性示范”到“城市级应用”的落地,持续助力武汉迈向“全球自动驾驶第一城”。

5月30日,百度也凭借在人工智能领域的领先成果——文心一言大语言模型和无人驾驶汽车,进入《时代》周刊2024年“全球100大最具影响力企业”榜单(TIME100 Most Influential Companies),成为唯一入选该类别的中国企业。

但同时也要看到,虽然近期深圳、上海、杭州等地已就自动驾驶开展地方立法,武汉、合肥等地方立法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稿,北京的自动驾驶汽车立法工作也已纳入2024年立法审议项目,工信部及相关部门正积极推进完善智能网联汽车和自动驾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自动驾驶行业的主要顶层法律,仍缺乏无人化车辆上路的相关规定;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以及《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等行业政策,无法对无人化进行系统化的制度设计。

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立法顶层设计,国内自动驾驶企业在国内的进一步发展缺乏上位法给予强有力的支持,面向产业化的规模化试点示范举步维艰,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快速发展。

“我国自动驾驶的发展已处于关键发展期,此次英国通过《自动驾驶汽车法案》及其他国家陆续立法对我们有很大启示,同时,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是人工智能的主要应用方向,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领域。应当加快出台自动驾驶相关政策法规,保障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在全球的领跑地位。”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会长、太和智库高级研究员张柱庭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一方面,中国自动驾驶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亟须在各部门、各地方现有政策法规基础上,加强国家层面立法顶层设计,抓住当前《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契机,加快法律文件出台,为自动驾驶构建完善的协同支持和监管体系,扎实推进行业规范和地方立法,促进无人驾驶车辆早日实现规模化商业应用。

另一方面,与洛杉矶和旧金山半岛允许Waymo全区域全天候商业化运营不同,我国核心城市对Robotaxi的开放力度仍然不足。尽管我国很多城市都在探索支持无驾驶人车辆落地,但均是限定区域和时段的小范围示范运营,开放场景的限制,有可能会拉大中外在该领域的差距。

今年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呼吁,鼓励地方先行先试,总结借鉴国内外经验成果。政府要加大对深圳、北京、上海等地开展自动驾驶在更大范围更广空间更多领域场景应用的支持力度。

未来,相信随着国家层面立法的推进和地方政策的放开,以百度萝卜快跑为代表的中国自动驾驶企业将持续扩大业务规模,推动中国在自动驾驶国际赛场上,一路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