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扛牢基层治理责任。创建星级司法所,整合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将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业务与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指引业务紧密结合,为乡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选派优秀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通过为村(社区)社会管理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开展法治培训等方式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和能力。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件。

二、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稳固基层治理根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构建以区人民调解中心为龙头,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矛盾纠纷188件,其中诉调对接23件。

三、推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化基层治理理念。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保证每个村(社区)至少培养3-5名“法律明白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培训,进一步夯实了乡村依法治理根基。打造省级普法示范点5个,法治公园1个,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意识。今年以来,共开展主题宣传活动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