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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破产企业不动产因被抵押等情形,往往让大家对购买破产企业资产存有纠纷多、过户难等多种顾虑,导致破产资产处置困难,进而影响债权人债权及时受偿及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兖州法院与自然资源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探索出办理破产企业“带押”不动产过户“两步走”的新模式,即:先行为购买人办理破产企业不动产“带押过户”,清偿抵押权人的优先债权后再为购买人注销抵押登记。2023年5月,兖州区成功办理了首例破产企业不动产“带押过户”,打通了破产企业“带押”不动产处置的新路径,并于今年5月形成规范性的文件机制。

至今,已成功为3家破产企业“带押”不动产的购买人办理了“带押过户”手续,特别是在办理某木业公司破产清算案中,上海某公司在阿里拍卖平台看到该公司破产财产拍卖公告后,向兖州法院了解“带押”不动产过户事宜后,即参与竞拍,该案破产财产实现了首次拍卖即成交,后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快速结案,大大提升了案件办理时效。

来源:济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