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即使没有去过香港,也会在港剧中看到香港法庭上法官、律师们头戴假发,审理案件的模样。

他们头上戴的假发被称为“司法假发”,在英制司法体系中象征着法律的威严。

不过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在如今的司法审理过程中,仍然完全保留着戴“司法假发”习惯的地方,就只有中国香港一处了。

包括该习惯的发源地英国,也早在2008年就实施规定,除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外,其余法官和律师都无需戴司法假发。

那么,香港为什么要这么坚持?

一、司法假发的由来

一般人猜测假发的起源,肯定是为了掩盖秃顶。

实际上,从假发在五千多年前的埃及出现开始,就有一种特殊的象征意义。

那时的埃及人为了防虱子普遍都剃光头,根本不需要假发,而只有少数具备贵族身份的人,才有财力制作购买假发装点自己。

因此,假发诞生之初,就意味着地位和权威。

直到两三千年后,它流传到古希腊和罗马,才算被赋予了遮盖秃顶的实用价值。

不过,流行戴假发趋势的真正兴起,还是在文艺复兴时期。

那时的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也成了一名假发的爱好者和收藏者。

任何东西和王室沾上关系,立刻就能成为君权的附属品。很快,戴假发便作为一种欧洲宫廷文化的礼仪,与政治权威产生了联系。

17世纪末,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更是将假发的流行推崇到了极致,把自己最爱的一款卷曲长假发视为绝对王权的代表。

此举引发大臣们的纷纷效仿,于是各自制定穿戴起与其身份相匹配的假发以迎合国王的喜好。

于是,从此不同形式、颜色、长度的假发,又具备了象征不同权利和等级的功能。

不久后,欧洲大陆的假发风潮漂洋过海来到了英伦三岛,正逢英国查理二世复辟,英国人便用戴假发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政治立场。

在英国,假发的质地、做工、精细程度等区分的更为严格。而且,每个人会根据自己身份和立场,选择购买相应的假发。

比如,保皇派会购买长假发,圆颅党会购买短假发;一般贵族会买黑色或金色,法官律师会只买白色作为区分。

但不管怎样,一顶假发的售价也不是普通平民可以承受的。

所以,假发也就成了上流阶层与精英人士的专属,类似于等级标签。

进入18世纪后,启蒙运动带来的崇尚自然和自由的思想,使人们对假发所携带的保守、专制意味感到反感。

再加上长时间戴假发,确实容易引起头部不适和发间的细菌增生。

于是,假发的流行逐渐消退,慢慢走向职业配饰的方向,而司法职业正好非常强调保守风格、传统经验、以及执行权威。

白色假发恰恰就符合这些内涵,因而被纳入了司法职业装之列。

随着时代的发展,欧洲大陆以及独立后的美国后来全都放弃了假发头饰,也不再将它作为司法职业装的饰品。

只剩下以保守著称的英国司法界,依旧保留着戴假发刻板形象,即使大英帝国的辉煌已逝,司法假发的传统却维持至今。

当然,任何事都要与时俱进。

进入21世纪之后,英国终于有法官提出了废除假发的建议。

最后英国也采取了这种方案,即前文提到的,除刑事法官仍需遵循戴假发的仪式外,其余都可以简化的规定。

然而,香港却成了例外!

二、比英国还要保守的香港

由于百年殖民统治的缘故,今天的香港尽管已经回归二十七年,但在很多方面依然体现着英制风格,司法界就是其中之一。

相比于英国对司法假发仪式的简化,香港司法界竟然对此没有表现出一丝想要改变的意愿。

有人认为,香港显得比英国还要保守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

其一是,香港大部分人对于法官一定要佩戴假发的形象,已经根深蒂固。虽然明知没什么特殊意义,但也觉得没必要非改不可。

这个原因可能跟香港被殖民文化影响太久、太深有关,包括法官自身也早已习惯了戴假发的“麻烦”。

其二是,法官佩戴上假发有助于遮挡住部分相貌特征,有利于法官自身的安全。

但是这一说法未免牵强,因为假发遮的只是发际部分,法庭上的法官仍然处于完全露脸的状态。

只不过,如果没有特别留意的情况下,或许能起到一定的伪装法官长相的作用。起码法官的发色、脱发与否等信息,还是可以有效掩盖的。

其三是,司法人员由于工作繁忙、压力巨大,较一般人更容易产生脱发状况,戴上假发至少能适当掩饰、并维护一下个人形象。

这是让假发回归本身作用的理由,尤其是对于年长的法官来说,假发既能维护其个人形象,也能维护其代表的司法威严形象。

可是也有法官提出反对意见称:如果一个法官的尊严要靠佩戴假发来维系,那岂不是令人感到可悲?

而且,在近几年督促香港司法改革的呼声下,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废除司法假发。

包括很多法律界人士都认为,既然香港已经回归,司法界也没必要保留着这么一个充满殖民色彩的传统。

当年英国人提出废除司法假发的时候,也声称这是司法系统现代化一步

那么,香港有什么理由不把它送进博物馆呢?

也有些激进人士认为,法官佩戴假发不过是一个流于形式的、过时的传统。

如今的香港已然回归中国,早就不该再有戴着英国的假发,裁定本国国民的是非了!

后记

无论从哪方面看,司法假发的确不符合现代化的标准。

欧美发达国家的司法体系虽然承袭于英制,却也早就废弃了这项过时的传统。而作为早已回归中国的香港,也该到彻底丢弃大英帝国遗风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