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小编获悉,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优化规划管理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若干举措(第一批)》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居住小区高品质建设和空间多样性,现将《关于优化规划管理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若干举措(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2日

关于优化规划管理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若干举措(第一批)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居住小区高品质建设和空间多样性,加快住宅产品迭代升级,增强居民居住体验,营造美丽宜居生活环境,总结《青岛市2024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优化居住用地供应和规划管理措施》政策内容,参考全国范围内其他县市政策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提出以下措施。

一、支持发展多样性住宅

推动建设单位提升居住小区建设品质,鼓励开发绿色建筑、智能化建筑等新型产品,强化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加大差异化住宅产品的供给,在不违反规划刚性管控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发展“第四代”住宅、带院落住宅、大平层住宅等多样化住宅形式,满足个性需求。

二、强化拟出让土地信息公开

结合城市营销方案,从空间区位、产品类型、用地规模等多个方面深度谋划,完善商品住宅用地清单,首先供应高品质、低容积率的商住用地。商品住宅用地清单公布后,意向建设单位可在土地出让前试排方案,申请规划初步方案模拟审查,加快项目落地开工速度。

三、提升居住小区公服配套

按照《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2023年试行版)》集中配建的“邻里坊”及社区卫生服务站、托育所、社区服务站、微型消防站,不计入容积率,在开展地价评估时不计土地价值,“邻里坊”建筑面积按照350㎡/千人计算,单处最小面积350㎡。相关建设规模在土地公告中予以明确。土地成交后,建设单位与市政府或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或镇街、功能区签订无偿移交协议。“邻里坊”等上述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得分割登记,不得转让、抵押。

四、提升居住小区规划设计品质

鼓励居住小区结合集中绿地、活动场地设置下沉空间,与下沉空间相连的地下建筑,作为业主共享的文化活动设施使用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鼓励紧邻居住小区集中绿地、活动场地的住宅建筑(低多层住宅除外)底层设置的架空层,仅作为公共休闲、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的,其层高不宜小于3.6米,电梯、楼梯、门厅、设备管井、市政设备设施等必要使用空间的建筑面积累计不大于底层投影面积30%的部分不计入容积率;鼓励设置封闭式住宅阳台,封闭式阳台进深不超过2.1米的部分按照1/2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以上不计入容积率的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计算建筑面积。符合上述情况的建筑空间应当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上画出并标明“不计容积率空间”,并在技术经济指标表中分别载明建筑面积和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

五、加快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以 招拍挂 方式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受让人已缴纳50%出让价款且承诺在6个月内开工建设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容缺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划审批。强化项目责任制,为每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确定一个项目管家,深入项目现场,提供全流程土地、规划服务,切实解决项目堵点、难点问题。

六、支持项目方案调整

对于已经出让地块,在不违反规划条件强制性内容的情况下,允许建设单位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优化产品结构,按规定组织批前公示并征求利害相关人意见后,对原设计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七、支持实行分阶段验收

为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次性交付难题,根据建设单位需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验收标段,分段竣工验收的房屋建筑工程可按照“功能完整、分割合理”的原则,编制分期方案,分期进行规划核实。

八、加快市政公建配套建设

加快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市政、配套等配建设施建设,配套设施用地与房地产开发用地原则上同时征地,同步规划和建设。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如遇政策调整,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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