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据媒体报道,一家网店负责人称,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多名学生网购店铺服装,穿过之后,400多件裙子被集体申请退货退款。

6月11日晚,该校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称存在“一部分学生使用过后退货”情况,学校已对涉事学生批评教育,并安排专人积极与商家沟通联系,表达歉意,商议解决措施。

通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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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网店负责人姚先生称,自己从收件人处得知,学校活动不使用这款裙子了,群里通知让学生都把购买的团体操衣服退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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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经视直播

本以为裙子还没有使用不会影响二次销售,但姚先生收到后发现,大量裙子已经有穿洗痕迹,还有异味、汗味,严重影响二次销售,“裙子已经报废了,损失了接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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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服穿过后集体退单?近两年,类似的事件屡屡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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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副主任刘研律师介绍,“7天无理由退货”是指消费者有权在收到购买的商品之日起7天内退货,但是,“无理由”不等于可以“无条件”或“无限制”。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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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小机灵儿

责任编辑:林美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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