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作为现代生活中的必需品,已经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然而,在化妆品市场上,时常会出现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谋取利益,销售过期化妆品的情况。这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更是对消费者健康权益的严重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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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了一个“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嘉秀市监处罚〔2024〕117号》显示,2022年,当事人嘉兴市秀洲区王店惠美堂女子护肤店(以下简称“惠美堂”)举办“年终答谢会”,门票售价299元,部分老、新顾客免费赠送门票。当事人把获得杭州珞颜化妆品有限公司赠送的“YUSSY焕颜舒安水润乳液”化妆品用于“年终答谢会”附赠礼品。

2023年12月,惠美堂取得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黛丝日用品网店所赠送的“姜力黄金蛋白精华修发素”、“姜力天然润养玫瑰护发精华油”两款产品。

值得说明的是,上述三款产品均为供货方赠送,并未销售,惠美堂无法提供涉案化妆品的进货、销售凭证。

截至被查获之日,惠美堂涉案产品货值以进货价计算为455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本案货值金额以过期化妆品计不足一万元。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属于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惠美堂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姜力黄金蛋白精华修发素”两盒,“姜力天然润养玫瑰护发精华油”两盒,“YUSSY焕颜舒安水润乳液”五盒,并对其罚款1万元。

因为9盒过期化妆品被罚1万元,是否委屈呢?

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再回顾下什么是过期化妆品。

化妆品的保质期一般是3年,过期化妆品指的是已经超过了其保质期或者有效期的化妆品。这些化妆品在过期后,其成分可能发生变化,甚至产生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同时,过期化妆品的功效也会大打折扣,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因此,我们必须坚决反对销售过期化妆品的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化妆品市场的安全与健康。

针对销售过期化妆品的行为,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如《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第六十条规定,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要被没收并予以罚款。同时,《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也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这些法律法规为打击销售过期化妆品的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从这一点来看,销售过期化妆品一点不冤枉。

那么,为什么有些商家会销售过期化妆品呢?

除了一部分商家“马大哈”粗心管理外,主要是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他们面对过期产品,不愿销毁,反而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只要稍微调整一下保质期标签,就能蒙混过关。甚至,还有些商家为了降低采购成本,专门采购临期或过期产品,更改保质期后再销售。但是,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更是对消费者健康权益的严重侵害。

当然,随着消费者意识的提高和监管的加强,很多类似的不良商家都被发现和处罚了。

2022年8月18日,上海天空美甲有限公司因置物架上摆放有1罐过期的“修丽可丰润保湿霜”被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结果被罚款6000元。

2023年10月31日,上海润其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RUNQIMEI嫩肤修护冻干粉套盒变更使用期限,并于同日向临海市一萱美容店售出5套而被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结果被罚没6000元。

2023年7月14日,马鞍山市花山区凡伊理发店因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被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经营的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并处以罚款1万元。

2024年4月9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花山区吕彬美容美发化妆品超市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对其罚款3000元。

2023年9月7日,南丹县市场监管局对南丹县兰兰美容店经营场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有货值225元的过期化妆品,没收了上述过期化妆品,并对其罚款1000元。

种种迹象表明,销售过期化妆品害人害己,以后过期化妆品真的不能再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