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精神,公布了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据此,4大类25项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今后将无需审批办证。

该清单对此前规划许可政策界限较为模糊的项目作出规范,进一步优化了服务理念和办事方式,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使用。为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借鉴其他地方经验、做法,结合工作实际,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制定了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

据了解,此次集中豁免,主要对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免于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及消防、安全等规范,并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建设。其中,建设工程类10项,包括建筑修缮工程、既有多层住宅小区加装电梯、交通改善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施工临时用房等;构筑物类4项,包括城市公园、广场和防护绿地内增设亭、台、廊、榭、雕塑、公厕等非经营性设施等;设施类6项,包括衔接市政管网设施的地面箱柜及地下附属设施、公安部门和城管部门的岗亭设施、增设充电桩设施等;其他类5项,包括老旧小区增设或改建公共服务设施、环卫设施,单位或小区增设非机动车集中停放车棚、立体停车设备,街巷整治、农贸市场、雨污分流改造等。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根据“放管服”改革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继续收集建设单位在使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中遇到的问题,不断优化完善,适时对豁免事项动态调整,为建设单位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