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四川广元市苍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苍溪县白鹤乡原党委书记秦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6至2023年间,被告人秦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共计人民币91.7万元;在2021至2023年担任白鹤乡党委书记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和项目施工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放松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51.7万余元。
▲庭审现场
检察机关认为,秦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针对法律适用、定罪量刑进行了充分辩论。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县县级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及县委政法委、县法院部分干部等14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期宣判。
文煜凌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郭宇 责编 邓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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