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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大刚和妻子小娟婚后育有一子,但两人之后离婚。孩子由母亲小娟抚养,大刚每月给650元抚养费。去年,随着孩子上小学,生活费用有所增加,于是孩子和小娟要求大刚提高抚养费金额为750元。但大刚半年内也迟迟不给钱,还玩起“拒接电话”躲猫猫……法官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采取迂回策略,找到大刚的长辈,以情动人,最后大刚意识到自己作为父亲的责任,表示按月支付抚养费。

2014年,男子大刚与小娟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二人育有一个儿子小亮。2020年,小娟以婚后双方性格不和、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口角为由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判决不予离婚。不久后,大刚又作为原告起诉要求离婚。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孩子由母亲小娟抚养,大刚每月支付650元的抚养费。2023年,因小亮即将步入小学学习,生活学习费用均有所增加,故小亮作为原告,小娟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大刚,要求提高抚养费的金额。后经海城市人民法院判决,判令被告大刚需每月支付给原告方750元的抚养费,至小亮年满十八周岁时止。

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半年过去了,被告大刚一直未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故原告不得不向海城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考虑到本案涉及子女抚养费,虽然标的不大,却关系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故执行干警第一时间电话传唤被执行人大刚,但经多次传唤,大刚也一直未到法院,之后更是拒绝接听法院电话。执行干警前往大刚的居住地去寻找,也未找到人。随后,执行干警辗转多方联系到大刚的亲属长辈。一方面,从亲情入手,对其家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说,同时让其转告大刚,夫妻之间可以选择不爱,但父母对孩子却不能不爱。婚姻解除,最无辜的是孩子,他也想选择一个完整的家庭,却没有选择的权利。因此,在未来的日子里,希望大刚能够尽到作为一名父亲的义务。另一方面,也告知其如果一味抗拒执行,将面临失信、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第二天,被执行人大刚就主动来到法院,将所欠抚养费全部给付给了申请人,并表示未来一定按月给付给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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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幸运的人一生都在被童年治愈,不幸运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父母不相爱的家庭,是一切不幸的源泉,其中最无辜的受害者,就是孩子。夫妻间的婚姻关系可以解除,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却不会免除,无论子女由哪方抚养,另一方也应尽到义务,这种义务并不限于金钱的给付,还应给予孩子更多的温暖、更多的爱……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全媒体记者 张玲